長期無親子互動感情交流 這養子不要了!斷絕收養關係

長期無親子互動及感情交流,這養子不要了!婦人斷絕收養關係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與丈夫阿國共同收養阿華(均化名)爲養子,但小萱與阿國在阿華6歲時離婚,並約定由阿國擔任親權人。然而阿國不願讓小萱探視,導致小萱與阿華再無往來,後來阿國在2019年過世,親權才改由小萱負責。小萱不滿阿華迄今仍未與她共同居住,並且長期行蹤不明,因此訴請准予終止收養關係。

法院審理,阿華未於審理時到庭,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而小萱的女兒到庭證稱,父母親離婚時,她和阿華都跟着父親同住,她因爲年紀較大,所以父親無法阻止她與母親聯繫,因此她會自己打電話給母親。

她從2015年開始與母親同住,但父親不讓阿華與母親見面,阿華也沒想過要找母親,後來阿華因逃家被送去安置機構,父親有說阿華在外亂交朋友,還有人來家裡討債。在父親生病時,她曾聯繫阿華,但從父親過世頭七,阿華並未現身,自此她就無法聯繫,也不知道阿華的行蹤。

法官考量,阿華雖經小萱收養,但長期無親子應有的互動及感情交流,導致小萱無意再維繫收養關係,依社會一般通念,雙方徒有收養之形式,而無實質之親情維繫,核與收養係爲成立擬製親子關係之本旨相違背。

法官審酌,養親子間之感情或信賴已生破綻,且達不能回覆其應有狀態,導致難以期待繼續收養關係,堪認雙方確有難以維持收養關係之重大事由存在,收養之目的應已無法達成。日前依法宣判,小萱依法聲請宣告終止收養關係,於法有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