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多按一聲喇叭」!公車司機被判刑6個月…賠償百萬
▲公車司機超車多按一聲喇叭,害前方騎士轉頭摔車死亡。(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劉姓公車司機先前開公車上路,超車時連按3聲喇叭,導致右前方的鄭姓騎士擦撞圍籬,最終因此死亡。法院審理後,依照過失致死罪,判處劉男6個月有期徒刑,民事的部分則須賠償208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男是客運公司的職業駕駛員,106年8月10日下午開公車送客,行經新北市三峽區隆恩街,該路段當時正在施工,依據相關規定不得超車,但劉男爲了超車,接近右前方的73歲鄭姓騎士,接着連按3聲喇叭,示意要超車。
鄭姓騎士聽見喇叭聲,受到了驚嚇,轉頭向後方查看,因此沒有保持直線行駛,不慎撞上路旁的施工圍籬,當場摔車倒地,雖然被送往醫院搶救,但當年10月仍因中樞神經性休克,不治身亡。
檢調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規定,若想要超同道前車,必須先2聲喇叭、或變換燈光1次,不得連續密集鳴按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讓路,劉男連按3聲喇叭,已經明顯違反規定。
▼ 公車司機在施工路段想超車,連續按了3聲喇叭。(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檢警認爲,當天氣候良好,白天有自然光線,且柏油路路面乾燥、視線良好,劉男應該能夠注意到,事發路段正在施工,也應該知道是單行道,但仍沒有遵守相關規定,靠近、超越鄭姓騎士,導致鄭姓騎士聽見喇叭聲回頭看,沒有注意行車方向,進而擦撞右側的施工圍欄。
法院審理後,依據過失致死罪,判處劉姓駕駛6個月有期徒刑。民事的部分,鄭姓騎士的妻子將劉男、客運公司告上法院,求償880萬餘元,鄭男的3名子女分別求償400萬餘元,合計求償約2,100萬餘元。
對此,法院則認爲,鄭姓騎士的家屬求償過高,鄭妻的求償金額應爲200萬元,鄭家子女求償金額各爲150萬元,加上醫藥費、殯葬費等44萬餘元的費用。
法院認定,劉男與客運公司在這次的事故中,佔3成的責任,計算之下,應該賠償208萬餘元,扣除汽車強制險的保險金,應該賠償鄭姓騎士的家屬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