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八成民眾反對廢死 陳運財:憲法法庭不受民意約束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右)、陳運財(左)、王碧芳(左二),三人在開議前提早到議場熟悉議事審查流程。記者潘俊宏/攝影
憲法法庭今年9月宣判死刑部分合憲,民衆黨立委麥玉珍今天指出,超過八成民意反對廢除死刑,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表示,憲法法庭理應審酌民意,但是也不受民意拘束,大法官負責解釋憲法,同時維護權力分立與制衡、保障憲法基本權利。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審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麥玉珍指出,根據最新民調顯示,超國八成民衆反對廢除死刑,臺灣目前有37名死刑犯未執行,毫無人性、可惡至極的案件比比皆是,憲法法庭先前判決加嚴死刑難度,詢問大法官是否有傾聽民意。
陳運財表示,憲法法庭理應審酌民意,但是也不受民意拘束,相關個案應該考量情節是否重大,其他因素也包括犯案動機與目的,大法官負責解釋憲法,基本上都是從憲法角度進行審查,並不從事個案事實的認定工作。
麥玉珍也問,大法官身爲最高權威,也是人民最後的希望,現在的司法判決不公不義,大家已經對司法徹底失望,未來如何重拾民衆法信任。
陳運財說明,大法官解釋憲法包括立法事實的基礎必要性,還有涉及干預人民自由權利的程度範圍,乃至於比例原則的審查,尤其是立法事實的基礎必要性,這個部分必須考慮到民意動向,「不過民意並不拘束大法官」,畢竟大法官要維護權力分立與制衡,還有保障憲法的基本權利。
此外,陳運財也在口頭報告時提及,他個人尊重憲法法庭先前作成「113年憲判第8號判決」的見解,維持死刑制度是立法政策形成的問題,對於故意殺人行爲適用死刑的要件,就罪責方面應屬最嚴重犯罪情節,其踐行的刑事程序,也應該符合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
陳韻才認爲,死刑存廢是重大的刑事政策公共議題,必須多方綜合考量死刑的嚇阻效果、被害人家屬的感情、替代死刑的配套措施是否充足,還有輿論動向等因素,建議在法制面首要強化被害人法律扶助、補充詢問證人和被告,還有科刑的意見陳述等程序參與權。
陳運財也說,未來在實務運作方面,應該提升死刑案件的實質有效辯護功能,司法及法務機關應該提供更多誤判的案例教材,還有死刑執行程序等資訊,促進公民理性對話,相信將有助於深化死刑存廢議題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