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店長設局冒充警察性侵17歲少女、拍性影像 法院痛批惡行駭人聽聞

超商店長羅姓男子在包養網站以5萬元約17歲女高中生性交易,自備警便帽、警棍冒充警察,強制性交2次得逞,還趁少女閉眼時拍下性影像,事後嘗試聯繫脅迫。士林地方法院痛批羅男惡行駭人聽聞,依兒少法判處9年徒刑。

判決指出,今年2月間,羅男在包養網站聯繫17歲少女以5萬元性交易,事先僞造「陳煌銘巡佐」警察服務證,再自備警便衣、警便帽、警棍、手銬、密錄器、錄音筆抵達旅館,見到少女確認她涉世未深,拿出假警察證、錄音筆冒充警察,用少女性交易威脅有3種選擇,一交付現金1萬5千元私了,二至派出所依法處理,三無對價和他發生性交易。

少女選擇回家拿錢私了,但被羅男拒絕且害怕去派出所,被脅迫下與羅男發生性交易。羅男還拍下少女的學生證,要求少女籤「保障雙方意願契約同意書」,隨後強制性交少女2次等逞,其中還趁少女閉眼之際,拿手機拍下性交影像;當日交付少女3千元現金,假裝刪除學生證照片,事後不斷嘗試聯繫少女,少女情緒低落,向學校輔導老師求助,老師依法通報,警方今年5月間拘提搜索羅男,查扣警便帽、警便衣、錄音筆等證物。

合議庭認定,羅男預先擬妥詳細犯案流程,置辦警用裝備,鎖定涉世未深的少女作案,利用少女畏懼公權力、缺乏判斷力強制性交,且拍攝性影像,事後嘗試聯繫甚至脅迫之舉,造成少女身心傷害非輕,未取得少女諒解。

合議庭痛批,羅男行爲不僅駭人聽聞,其計劃周詳俱屬罕見,查扣的電子設備中還充斥多名不詳女子的證件番拍照、性影像及簽署的同意書,令人怵目驚心,且羅男坦承曾冒用警察4、5次進行性交易;縱使未成年學生行爲偏差,豈容心智成熟成年人,恣意冒用國家公權力欺凌未成年學生,羅男行爲對法秩序形成強烈震撼,全案依兒少法「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9年。可上訴。

羅男包養網站上找17歲少女性交易,假冒警察強制性交、拍性影像得逞,遭判刑9年。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