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突熄火停路中重新發動 一時緊張錯打R檔撞後車秒噴15萬

車子路上熄火重新發動,一時緊張打錯檔撞後車賠15萬。(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達志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新北市一名向姓男子開車行經瑞芳區深澳路時,車子突然熄火,重新再一次發動後,一時緊張打錯檔,車向後行駛,撞上後方吳姓男子的車子。吳男拿出維修單據22萬餘元及交通費7萬元向男索賠,因雙方賠償金額談不攏,鬧上法院。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則認爲,吳男駕駛的車輛並非新車維修費用需折舊,判處向男須賠償15萬1339元。

吳男向法官表示,向男車子行駛在前方,卻突然熄火,等他再一次發動時,他的車突然倒退,撞上我的車頭,造成車輛損毀,維修費共花22萬1111元;進廠維修期間,工作必須每天從板橋桃園來回,因無車可用,必須每天租車花2000元,租車一共花費7萬元交通費。總共跟向男索賠29萬1111元。

男則向法官指稱,熄火後重新發動時,看見左側路口一輛車,一時緊張打倒退檔,沒想到後面有車,因此撞上;吳男一開始說要賠他8萬元,他覺得金額太貴,沒達成協議。後來吳男又拿出一張22萬餘元的維修估價單,他認爲吳男的轎車並非新車,應扣折舊。

法官認爲,依吳男提供的維修單據,維修期間租車35天,交通費每日2000元,他求償7萬元應屬合理;另依行政院所頒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非運輸業客車貨車的耐用年數爲5年,每年折舊爲5分之1,折舊後金額爲8萬1339元,判處向男需賠償15萬13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