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福海座談會發百元蛋糕? 楊陣營按鈴告違反選罷法
楊鎮浯競選總部今(15)日下午前往地檢署具狀告發陳福海違反選罷法(於家麒攝)
楊陣營接獲民衆檢舉,指稱陳福海利用座談會場合發送超過百元的西點蛋糕,明顯已違反選罷法(於家麒攝)
楊陣營拿出自家辦理相關活動的餐點,一顆15元的紅豆鹼糉與一顆12元的桔子,總價27元並未超過法務部規範的30元限制(於家麒攝)
選舉倒數11天,金門地區「賄聲賄影」?楊鎮浯競選總部今(15)日表示,有接獲民衆檢舉,指稱競爭對手陳福海利用座談會場合發送超過百元的西點蛋糕,明顯已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今(15)日下午楊陣營前往金門地檢署具狀告發,期盼還給金門一個乾淨的選舉空間。
楊陣營表示,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期間,意圖對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絡,以金錢或物品,價值超過30元以上,或招待旅遊等行爲給予有選舉權之人者,皆構成賄選行爲。只要是有上列行爲者,不管是選後「補賄」或是選前「期賄」,都屬賄選行爲,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一項之交付賄絡罪。
楊鎮浯競選總部執行長石兆瑉表示,根據民衆提供的資料,陳福海曾在10/6、11/10兩日,前往金城鎮兩個社區辦理座談活動來尋求民衆支持,並分別在會後發送每人一份價值超過百元的西點餐盒與蛋糕,在場參與者還有爭取連任的金城鎮民代表候選人陳子芸。
石兆瑉指出,有關選罷法投票行賄罪應如何論罪議題,最高法院有做成決議,認如行爲人主觀上基於單一之犯意,以數個舉動接續進行,而侵害同一法益,在時間、空間上有密切關係,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以視爲數個舉動之接續實行,合爲包括之一行爲予以評價,較爲合理,即得依接續犯論以包括之一罪。而就上列犯行,被告陳福海顯與共同正犯陳子芸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爲分擔,均應論以共同正犯,競選總部也一併告發。
楊陣營也特別拿出自家陣營辦理相關活動的餐點,一顆15元的紅豆鹼糉與一顆12元的桔子,取其「包中」與「吉利」之意,總價27元並未超過法務部規範的30元,價格更只是對方的十分之一。石兆瑉強調楊鎮浯的清廉與操守經得起檢驗,絕對是最佳的金門縣長候選人。
對此,陳福海競選服務處則迴應表示,楊鎮浯陣營所指陳福海辦理座談會乃子虛烏有,金門陳氏宗親會歷年選舉期間皆會舉辦各地區鄉親問政說明會,並邀請各候選人至現場發表政見暢談理念,非爲個別候選人所召集辦理。
陳辦也說,陳福海僅是單純的受邀出席會議闡述參選理念。陳辦對楊鎮浯陣營濫用司法資源、爛告之惡意競選手法,深表痛心,希望對方陣營迴歸正面選舉之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