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要審計部設發言人挨批「施壓」 監院:與事實不符
監察院長陳菊。(中時資料照/劉宗龍攝)
審計報告上月公佈中央政府總決算審覈報告,被在野視爲「揭弊神書」,但監察院長陳菊上月在院會要求審計部設發言人,針對報告意旨適度澄清,挨批施壓越權。對此,監察院今澄清,陳菊院會的發言可受內容全文公開於監察院全球資訊網,可受公評,並稱被指干涉審計職權,與事實不符。
監察院指出,陳菊在院會中表達尊重審計部獨立行使職權,只是外界對決算審覈意見有不同解讀,若有誤認,期許審計部設發言人,就職權性質及報告意旨,予以明確表達適度澄清,不致引起社會大衆誤解,與會監委也有表達相同意見,相關發言紀錄皆有所載。
另依據監察院會議規則,審計部審計長、副審計長應列席院會,審議中央及地方政府總決算之審覈報告事項,應提出院會審議,監察院、審計部均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兩者法定獨立職權並無扞格,各界應予尊重。
至於陳菊被指干涉審計職權,監察院強調,陳菊向來恪遵憲法分際,院會一再重申對於審計獨立行使職權的尊重,並無干涉或影響審計職權狀況,盼各界尊重監察院與審計部職權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