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珮琪質疑簽公展文就有罪 藍綠議員列舉有罪關鍵
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圖爲柯妻陳珮琪(左)現身北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羈押迄今,其妻陳珮琪質疑「有人說他簽了京華城的公展文,就違法了,就有罪了」。對此,藍綠北市議員今天分列舉3個不顧和收受利益等有罪關鍵。
陳珮琪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昨天參加活動回來後,很想寫些有關柯文哲的事情,她要說:「文哲!你所承受的事情都在持續寫歷史…」。隨即還提到柯文哲曾向她說自己在京華城案中只籤一隻公展文,質疑「有人說他簽了京華城的公展文,就違法了,就有罪了?」
針對京華城違法容積放寬案,民進黨市議員林延鳳透過媒體羣組表示,柯文哲當年有3個不顧,包括無視都發局曾上籤公文提醒有圖利之疑、不顧法院判決、不顧專業都審委員提出反對意見,最後仍執意簽下公展公文,如今發文還想卸責給基層公務員和前臺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等人。
林延鳳指出,就連前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都已坦承行賄,錢是柯文哲在收,憑什麼責任都不用扛,直批就如陳珮琪所說「柯文哲是在創造臺灣歷史,只是創造了臺灣政治人物史上最惡劣的人格和最貪婪嘴臉的歷史」。
國民黨市議員遊淑慧也透過臉書發文說,蓋一個公展文當然不必然會有罪,但會有問題的是,沒有公益理由就給業者巨大利益,或者左手給利益、右手收好處,插手介入訴訟中的案子,和民代多次開會並親自交辦加速案子進行,案子進行中和業者頻繁會面並接受業者捐款。
「這些事如果也是合法的,那貪污也差不多能除罪化了」,遊淑慧表示,妻子幫先生喊冤可以理解,但陳珮琪曾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醫師,算是公務員,應知官員廉潔的貞操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