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應曉薇4人抗告駁回

沈慶京的律師胡原龍以沈慶京年邁、健康等因素爲由提出抗告。(王英豪攝)

京華城弊案涉行賄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圖利的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涉收賄的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不服遭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4人各提抗告,其中沈還被民衆直擊「坐輪椅」送進醫院,案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6日認定,4人沒有罹患重病不能羈押的情況且抗告無理由,都裁定駁回,羈押確定。

本案遭收押5名被告,僅二度羈押庭後遭收押的前臺北市長柯文哲,迄昨日還未提出抗告,沈慶京等4人不服被羈押提抗告都遭駁回。

彭振聲遭聲押後,北院認爲彭當時是都委會的會議主席,在都委會多次會議或預設立場,或違反議事規則,或無視委員的反對意見涉圖利京華城案,且他是關鍵角色,圖利及賄賂金額極爲龐大,有勾串共犯之虞,裁定收押禁見。

彭不服提抗告,由將柯文哲「無保請回」處分撤銷的高院合議庭審判長許泰誠、陪席法官魏俊明、受命法官鍾雅蘭審理後認爲,彭涉犯圖利罪,犯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滅證、勾串證人之虞,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實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的順利進行,且彭身體狀況,尚無罹患重病不能羈押之情形,裁定駁回抗告。

北院認定沈慶京,雖名義上是捐款給應曉薇,但是希望透過應的市議員身分,拿到容積率,是賄款而非捐款,且他遭搜索企圖離開住家,有逃亡及滅證、串證之虞遭裁定羈押禁見。

不過,羈押中的沈慶京5日傳出身體不適,被緊急送新莊部立臺北醫院治療,有民衆在醫院目睹沈慶京坐輪椅被推進醫院,面對護理人員詢問不但無法清楚回答,甚至還全身抽搐,最後被推進電腦斷層室檢查。

臺北看守所6日表示,5日下午依看守所門診醫師醫囑,將沈慶京戒護送醫,就醫後已返回北所,至於就診病因,北所以涉及個人隱私拒說明。

而沈慶京以年邁健康因素,表示不可能逃跑、不會串證,但高院由審判長許泰誠、受命法官魏俊明及陪席法官施育傑組合議庭審理後認爲,沈有湮證、勾串證人及逃亡之虞,雖曾戒護就醫,但已返回看守所繼續治療,無罹患重病不能羈押情形,抗告無理由,駁回確定。同一合議庭另審理吳順民抗告案後,也駁回抗告。

應曉薇部分,高院由審判長王屏夏、受命法官楊明佳及陪席法官潘怡華組合議庭審理後認爲,她涉犯收賄罪且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證人之虞,駁回抗告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