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承諾「來臺投案」近一年 受害者母喊話:儘快履行
▲陳同佳去年10月23日在香港刑滿出獄後,遲遲未履行來臺自首的承諾。(圖/路透)
港男陳同佳去年10月表示有意來臺「自首」,但至今仍未履行。對此,受害人潘曉穎母親近日在接受港媒專訪時說,不滿陳同佳未兌現承諾,促請他儘快投案,「要對得住自己,對得住我哋死去嘅女兒。」這是她首度就此議題公開表態。
陳同佳2018年來臺旅遊時,殺害女友潘曉穎,香港因此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將大陸、臺灣及澳門納入移交逃犯的目的地,卻也成爲香港「反送中」示威引爆點。
▲我方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臺灣當地警察局已與港方建立單一聯絡窗口,隨時可依法處理,惟此案的關鍵點在於港府的責任感和陳同佳的真實意願。(圖/記者陳政錄攝)
去年10月23日,陳同佳在香港犯「洗黑錢罪」刑滿出獄時,表明有意在北京市政協委員、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的陪同下來臺「自首」,但至今11個月過去,陳同佳一直未來臺投案,此事也在臺港兩地間引發官方角力。
受害潘曉穎母親近日接受港媒《立場新聞》專訪,她呼籲陳同佳要儘快兌現承諾,儘快去臺灣投案,並指兩地疫情經已緩和,疫情不可能再是遲未行動的理由。
她進一步表明,臺灣早已與香港警務處開通「單一特別窗口」,隨時準備陳赴臺投案,但陳又要求警方保護,讓她覺得很無奈、難過,希望臺港可以儘快協調。
針對此案後續引發的社會運動,潘母說自己一家是受害者,也是升斗小民,當時是在朋友介紹下找民建聯協助,希望臺港做司法互助,協助處理女兒案件,「我們不知道會引起一連串社會事件,感到非常內疚。」
對此,管浩鳴強調,「同佳由一開始都沒有想逃避面對這件事」,相信陳同佳最後會赴臺自首,並希望臺港能儘快恢復通關,好讓他能到臺灣安排相關事宜。
陸委會指出,臺灣當地刑事警察局已與香港警務處建立單一聯繫窗口,如果陳同佳確定要赴臺,隨時可透過窗口聯絡安排,依法辦理。但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也強調,該案唯一的關鍵,在於港府的責任感以及陳同佳本人真實的投案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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