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文否認圖利扯「其他議員也有質詢」 檢批:公益包裝假公濟私

▲陳重文(紅圈處)涉貪先前於起訴移審時,走路一跛一跛,表示在押期間右腿罹患蜂窩性組織炎。(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北市議會國民黨三連霸議員陳重文被控利用職權,插手臺北市府監視系統標案涉犯圖利罪嫌,臺北地院今(23日)首度開庭,陳重文不認罪,聲稱關注託兒所虐童事件而索取監視系統資料質詢、並非利用職權牟利,且有多位議員同樣質詢關切,檢方當庭批陳假公濟私、別用公益之名,包裝施壓官員圖利自己的行爲,「國家給議員的權力,不是這樣用的」。

法官今下午提訊在押的陳重文首度進行準備程序,檢方起訴的《貪污治罪條例》圖利、《刑法》僞造文書、業務侵佔、《公司法》資本不實與《商業會計法》不實填制會計憑證等5大罪嫌中,陳否認涉犯法定至少判刑5年的圖利罪,對其餘法定最重5年以下徒刑的罪名,也僅承認一部分。

陳重文被控涉嫌圖利案情,背景爲上市公司臺通光電的子公司臺灣智慧光網,2011年與臺北市府簽訂光纖BOT契約,臺智光建置臺北市轄內光纖網路、享有25年經營權,營運期間內,臺北市府所屬機關要優先租用臺智光提供的網路服務。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陳重文被起訴涉貪,移審時以右腳蜂窩性組織炎未愈爲由求交保,法官沒準許,訊後坐輪椅上囚車還押。(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陳重文去年(2023年)4月到6月間,涉利用議員索取資料與提出質詢等職權,插手臺北市府社會局規劃轄下公立託兒所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施壓官員依光纖BOT案架構,委請臺智光公司建置。

接着,陳重文去年7月底全額出資成立立錡雲端公司,隱身幕後找監視設備業者康立錡掛名負責人,並運作立錡公司成爲公託監視系統雲端標案供應商,臺智光因陳重文的緣故,向立錡公司採購本件標案所需硬體設備逾1000萬元,立錡公司卻轉包給康男獨資的維鑛公司履約,「過水」淨賺約3成共321萬餘元,被檢方認定爲陳的不法利益。

陳重文今庭訊透過律師團主張,他關心託兒所虐童事件,因臺北市府要求轄內公私立託兒所都須裝設監視系統,所以他在議會開議期間索取資料提出質詢,也有多位議員這麼做,臺智光貨比三家,向報價最便宜的立錡公司採購,是基於商業判斷,並沒綁規格獨厚立錡公司。

辯護律師指稱,康立錡纔是立錡公司業務實質負責人,陳重文僅爲股東,請求法官考量陳已坦承立錡公司資本不實等罪,從輕判處6月以下徒刑,讓陳有易科罰金機會,同時建請法官考量陳被羈押禁見至今約5個月,舉證答辯的權利受影響。法官表示,若律師團擔心陳的狀況,「儘快進入實體審理比較好」。

陳重文今年(2024年)3月14日到案訊後被檢方聲押禁見,但法官裁定交保200萬元,檢提抗告經高院發回更裁,同月21日被改裁定羈押禁見,上月(7月)19日被起訴移審後,陳自稱在押期間右腳蜂窩性組織炎曾住院、尚未痊癒,求交保200萬元治病與照顧家人,法官沒采納,陳今出庭行走自如,顯然已無礙。

▲陳重文(中)於案發後被檢方訊後聲押禁見,法官准他交保200萬元,檢提抗告經高院發回更裁,陳應訊後被裁定羈押禁見。(資料照/記者許靖騏攝)

公訴檢察官反駁指出,陳重文本案涉嫌假公濟私、圖利自己,若陳跟臺智光公司、立錡公司沒有利害關係,再怎麼嚴厲質詢、就算對官員態度不好,也只是個人政治責任,但陳本身就是本件標案交易鏈中的利害關係人,他的質詢已涉及立錡公司和自身的獲利。

檢方批陳重文別用公益之名包裝施壓官員謀取私利行爲,「國家給議員的權力,不是這樣用的」,若陳本案行爲被容許,豈不是立委、議員都可以開公司、跟公共工程得標廠商簽約,再利用職權關心、關說、關切,甚至施壓官員,「這並非法律所允許」。

檢方喊話陳重文「不要把其他議員扯進來」,其他質詢本件標案的議員,並沒像陳一樣開公司卻沒回避利益衝突,若陳知道有議員出現類似情形,「歡迎檢舉,檢方一定用相同標準偵辦!」

辯護律師團反擊要求檢方當庭確認僅起訴陳重文「圖自己的利益」,還是包含「圖第三人利益」,公訴檢察官頓了一下,表示會再具狀補充。由於律師團沒爲陳聲請交保,結束2個半小時庭訊後,法官諭知陳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