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德大藥廠內線交易案 前律師獨董、稽覈經理遭判刑

晟德大藥廠內線交易案 前律師獨董、稽覈經理遭判刑(示意圖,達志影像)

知名上櫃生技公司「晟德大藥廠」2018年發佈重訊表示與大陸「華潤醫藥控股公司」簽署備忘錄共同研發CS02糖尿病新藥,並在大陸商業化推廣,但時任晟德獨立董事的律師陳永昌、唐姓稽覈經理2人,分別利用親友及自己帳戶搶先買股,涉嫌內線交易,陳男獲利286萬2000元、唐女獲利31萬5000元,臺北地方法院28日將陳判刑3年10月,唐因事後認罪判刑8月,宣告緩刑3年。

陳永昌爲永昌事務所所長,與晟德集團負責人林榮錦爲好友,林榮錦遭前東家「東洋藥品工業」指控將東洋4項關鍵藥品CaelyxII、LIPO-AB、Risperidone、Leuprorelin無償授權給空殼公司Inopha AG,致東洋損失數十億元,涉嫌背信,陳曾因東洋案擔任林榮錦辯護律師。

檢調查出,晟德大藥廠是2018年7月宣佈與大陸華潤醫藥公司合作的訊息,其中籤約金加上里程碑金爲8000萬人民幣,銷售權利金最高可達兩位數的百分比。華潤醫藥公司在香港上市,擁有「三九」、「東阿阿膠」、「雙鶴」及「紫竹」等知名品牌。

檢調發現,晟德與華潤簽訂保密合約,但陳、 唐2人因職務機會知悉此訊息,卻于禁止交易期間內,買進晟德股票,其中陳男自2018年4月27日至7月12日以兒子及親友共3個帳戶,買進晟德股票410張,並於同年7月9日、11日、12日全數賣出,估計實際獲利286萬2000元。

另唐女自2018年4月9日至6月11日以網路下單買進16張晟德股票,先於同年4月23日賣出5張,實際獲利2萬元,另重大消息公告後未出售持股,其擬製性獲利29萬5000元,合計獲利31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