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通報:發現燃氣企業存在問題!給予相關責任人組織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多收取的燃氣費,全額退款!
“成都市場監管”微信公衆號4月20日發佈《關於市民反映燃氣相關問題調查覈實情況的通報》:
4月以來,我市12345熱線截至19日共接到1996件燃氣問題投訴,並有網友發帖質疑氣表計量、燃氣收費、企業服務等問題。在投訴問題受理過程中,我們發現燃氣企業存在問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責成市場監管、經信、住建等部門立即成立聯合工作專班,多次約談燃氣企業,督促其履行主體責任,認真對待和受理市民投訴;組織12個督導組分片進駐各區(市)縣,會同技術專家、社區工作者通過現場覈查、試驗檢測、數據比對、案例實證等方式,對市民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覈實。當前,所有投訴問題全部受理,已辦理1189件,其餘807件正加緊辦理中。根據目前調查覈實情況,查明燃氣企業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存在以估代抄、違規估抄問題。在未上門或抄表遇到用戶不在家時,存在違規估抄情況,且未及時與用戶溝通覈准實際數據,導致出現用戶不在家、不用氣但仍產生燃氣費的問題。如,錦江區某用戶反映燃氣企業不到現場抄表、亂估費用,一個月多估收100立方米氣費。經調查覈實,燃氣企業未經覈實氣表實際底數706立方米,按照估算791立方米進行收費,多收取該用戶85立方米氣費。目前,已責成燃氣企業完成退費處理。再如,青羊區某用戶反映被燃氣企業多預估費用的情況。經調查覈實,該用戶2024年2、3月分別被估收氣量39立方米、60立方米,比實際多收取75立方米氣費,前期用戶已按估收氣量繳清費用215.82元。目前,燃氣企業徵得用戶同意後,多收費用在後期氣費中衝減。
二是計費採集系統存在漏洞,補錄過程不透明。如,成都高新區某用戶對其燃氣欠費17290元提出質疑。經現場覈查,加裝於舊錶上的數據採集系統存在功能缺陷,當用戶月用氣量超過1000立方米時,採集系統僅能回傳後三位數,用戶用氣67個月實際使用燃氣17812立方米,燃氣企業收費系統顯示卻爲12787立方米,累計少計算5025立方米。在更換新表時,燃氣企業將多年漏抄數據一次性補錄、一次性計費、一次性通知收取,數據補錄過程不透明,且未與用戶溝通說明。
三是燃氣計費週期隨意變化,計價不規範。燃氣企業對同一小區甚至同一用戶計費週期不統一,公示告知嚴重缺失,造成用戶對計費規則產生質疑。如,雙流區某用戶最短計費週期1天、最長計費週期156天,導致該用戶5個月氣費一次性繳納。再如,郫都區某用戶2023年8月入住一房屋,直至次年3月纔有人上門抄表,告知用戶欠費1000餘元。
四是解決羣衆訴求服務意識差,工作方式簡單。部分燃氣企業管理不到位,面對用戶投訴時方法簡單、敷衍塞責、問題解決不及時。如,龍泉驛區某用戶氣表遠程回傳系統故障,導致漏傳用氣數據4958立方米,燃氣企業未主動上門覈對用戶數據,未及時發現設備問題並更換,以致用戶居家4個月漏計燃氣費超1.5萬元,特別是燃氣企業在未與用戶達成一致情況下,爲催繳費用採取停氣措施。我們將對這一行徑進行嚴肅查處,現已立案調查。
從目前調查覈實情況看,尚未發現燃氣表計量和質量、燃氣質量、通過遠程操控改變燃氣表計量等問題。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我市的調查工作還在持續深入,現已派出聯合調查工作組入駐成都燃氣集團等燃氣企業,對相關問題進行徹底調查,並開展集中整治。對經調查確認的違法違規行爲和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依紀給予組織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對已經調查確認多收取的燃氣費,將責成相關燃氣企業全額退款。
上述問題,暴露出燃氣企業計費管理混亂、服務意識淡薄、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同時也反映出政府職能部門行業管理和監管執法不及時不到位。燃氣問題涉及廣大市民切身利益。我們將深刻汲取教訓,以對人民羣衆高度負責的態度,針對發現的問題,絕不姑息、絕不遷就,全面徹查、嚴肅處理,在全市開展燃氣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加強行業監管,切實維護廣大市民合法權益。
一是積極迴應市民關切訴求。壓實燃氣企業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燃氣服務“首問責任制”,督促燃氣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建立問題清單,逐一整治銷號。針對市民反映突出的問題,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區(市)縣分門別類、分區負責,進一步覈實情況,以科學證據、事實依據迴應市民訴求。
二是強化燃氣行業監督管理。開展燃氣行業整頓提升行動,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強檢查執法,提升執法質效。加強燃氣價費監管,嚴厲整治不合理、不規範收費行爲,全面推行燃氣“陽光服務”。
三是健全燃氣管理制度體系。加快燃氣收費服務改革,督促燃氣企業完善收費標準、公開收費流程,健全企業內部管理、投訴快速響應等制度,全面提升企業標準化、規範化服務水平。
如果廣大市民遇到燃氣方面的疑問,可以撥打燃氣企業服務熱線,也可通過12345熱線反映,我們一定認真嚴肅覈查、依法依規處理。真誠歡迎社會各界和市民朋友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寶貴意見。
來源 | “成都市場監管”微信公衆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