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3浬內 「晁字號」漁船施放蟹籠捕捉底棲生物
▲「晁字號」漁船違規施放蟹籠捕捉底棲生物作業。(圖/記者林悅翻攝)
臺南海巡隊25日凌晨,據報前往曾文溪外海域外海1.8浬處,查獲「晁字號」漁船違規施放蟹籠捕捉底棲生物作業,立即取締並要求其停止作業,將違規拖網作業之事實全程拍照、錄影蒐證後,全案以違反漁業法函送漁政主管機關裁罰。
25日凌晨0時20分,臺南海巡隊接獲第六巡防區通報,曾文溪外海域有漁船疑似違規蟹籠作業,該隊立即派遣巡防艇前往取締,並由巡防區雷達持續鎖定監控。巡防艇於0時45分抵達曾文溪外海1.8浬處發現「晁字號」漁船違規於距岸3浬內施放蟹籠捕捉底棲生物作業,立即取締並要求其停止作業,將違規拖網作業之事實全程拍照、錄影蒐證後,全案以違反漁業法函送漁政主管機關裁罰。
臺南海巡隊指出,籠具類漁業須將漁具置於海底除捕捉蟹類,其他底棲蝦貝類及魚類也將一掃而空,所幸巡防艇及時趕到,避免臺南海域沿近海生態遭到破壞。
臺南海巡隊持續執行「護永專案」,對於轄區海域生態保育加強巡邏守護,嚴格取締破壞海洋生態環境之漁業行爲,106年度迄今,該隊計已取締37件52艘違規作業漁船,嚴正執法以維護海洋生態環境,確保漁業資源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