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膊男「以爲偷東西被通緝」跳進大甲車站鐵軌 一查根本沒有
▲臺中一名許男自以爲遭通緝,跳進大甲車站鐵軌,被依鐵路法裁罰。(圖/翻攝黑色豪門企業)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40歲許男今日被警方攔查,自稱以爲因竊盜案遭到通緝,立刻棄車往大甲車站附近逃逸,許男情急之下,竟直接翻牆跳進鐵軌,同樣引起鐵警注意追查,多名警力將人攔下,結果經警方查詢,許男根本沒被通緝,他還得因擅闖鐵軌被裁罰。
鐵路警察局臺中分局說,大甲派出所今日9時23分執勤時,發現有男子從車站外圍翻越至軌道,並往第二月臺方向逃竄,隨即大聲喝斥,當時另有臺中市警察局大甲分局員警在後頭追趕,立即由雙方員警共同將人攔下。
經瞭解,40歲許男因先前載朋友竊取娃娃機,案件仍在程序中,自以爲會有通緝身分,纔會被員警攔下後棄車逃逸、拒絕盤查,闖進軌道區企圖躲藏。結果白忙一場,反而因爲擅闖鐵路,將被依鐵路法裁罰,最高罰5萬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