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火鍋確診新冠?四川男子散佈謠言被公安拘留4天
《成都商報》10日報導,「3名顧客吃着火鍋被確診新冠?」四川安嶽警方9日發佈消息稱,劉姓男子因散佈這一謠言,謊報疫情擾亂公共秩序,被安嶽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4日處罰。(示意圖/達志影像)
吃火鍋確診新冠?四川劉姓男子散佈謠言被公安拘留4天。(成都商報/安嶽縣公安局)
《成都商報》10日報導,「3名顧客吃着火鍋被確診新冠?」四川安嶽警方9日發佈消息稱,劉姓男子因散佈這一謠言,謊報疫情擾亂公共秩序,被安嶽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4日處罰。
11月5日14時許,安嶽縣石羊鎮某火鍋代理老闆李芳(化名)到派出所報案稱:「有人在網上發朋友圈說火鍋店有三名顧客確診了新冠。我自己都不曉得有這件事,好多朋友問我……如果是真的,我願意封店配合防疫;如果沒得這事,還請還我名譽。」
警方安撫李芳情緒後,立即開展覈查工作。經覈實,該消息爲虛假疫情資訊,發佈者劉某(男,38歲,四川省安嶽縣人),警方遂書面傳喚劉某到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劉某如實陳述了自己爲獲得他人關注,通過虛構「石羊鎮某火鍋店發現有三名新冠病毒感染者,三人系白塔寺鄉人」等疫情資訊,並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好友羣散佈該虛構疫情資訊的違法事實。
根據大陸《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劉某因散佈謠言,謊報疫情擾亂公共秩序,被安嶽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4日的行政處罰。
大陸警方提醒:疫情變化牽動人心,謠言的傳播擴散嚴重影響了當前的防疫工作,希望廣大市民不信謠、不傳謠,一切以官方權威資訊爲準。對於編造、傳播、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爲,公安機關將始終堅持零容忍的態度,堅決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