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薑母鴨酒測超標 新北男辯:沒摻酒 10年內第2次罰9萬

施男雖聲稱沒喝酒,薑母鴨也沒摻酒,但因酒測超標還是被罰。(新北分署提供)

吃薑母鴨測出酒精值,男子挨罰9萬!新北市1名53歲施姓男子,去年7月吃完薑母鴨要開車回家,遭警方酒測攔檢,酒精濃度0.18超標,因施男10年內第二度酒駕,遭裁罰9萬元,他雖無奈表示沒喝酒,薑母鴨也沒有摻酒,不知爲何會酒測超標,但也只能乖乖分期繳納罰鍰。

據悉,施男居住在新北市土城,去年7月10日他與友人聚餐吃薑母鴨,到深夜1許結束後開車返家,不到3分鐘就遇到警方酒測攔檢,他自認沒有喝酒,因此非常配合酒測,豈料被測出酒精濃度0.18超標,而這是他10年被第二次酒測超標,因此遭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9萬元。

該案件於去年9月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但從施男銀行及郵局存款2度扣押未果,新北分署寄發扣押命令,施男收到後於本月20日親自前往新北分署辦理分期繳納。

施男向書記官喊冤,他表示當天席間並未喝酒,而且事前還特地詢問店家老闆薑母鴨是否有摻酒,老闆說沒有之後他才放心享用,但不知爲何酒測結果還是超標,他也向書記官表示,自己在工地作工,每月收入僅2萬餘元,所以請求辦理分期,書記官審酌後,同意他以每期5000元、共分18期方式繳納。

新北分署呼籲民衆切勿心存僥倖酒(毒)駕,以免害人害己,並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切勿輕忽新北分署對於酒(毒)駕罰鍰案件持續強力執行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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