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超額頻譜期限將至 臺灣大林之晨:努力到最後一刻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通過兩大電信合併案時,要求業者在今年6月底前「處理」超額頻譜,臺灣大哥大(3045)總經理林之晨指出,將努力到最後一刻,爲客戶謀求最大利益。圖/臺灣大提供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通過兩大電信合併案時,要求業者在今年6月底前「處理」超額頻譜,可繳回、交換、出售。遠傳(4904)已經完成繳回,而隨着期限將至,臺灣大哥大(3045)總經理林之晨指出,將努力到最後一刻,爲客戶謀求最大利益。

臺灣大超額頻譜位於1GHz以下的黃金頻段,林之晨指出,正在盡一切努力,包含與同業洽談交換,與第三方公司洽談購買可能,同時在獨董要求下提出行政訴訟,盡一切努力,直到最後一刻。

其中,臺灣大希望與中華電信(2412)進行頻譜交換,並向中華電信遞出相關文件,林之晨表示,相關議題簽有保密協定,還沒確定前都無法透露。

臺灣大的黃金頻段如果無法順利「交換」或者出售,最終只剩下繳回一途,林之晨表示,頻譜仍有7至8的帳面價值,但從商務競爭的價值則是遠遠超過7至8億元,對股東來說是一個相當大的價值。

林之晨表示,NCC去年初通過臺臺並,雖距離今年6月底仍有一年半時間可以進行網路整並,但公平會則要求須待公平會通過,去年12月1日正式合併後纔可以進行網路整並,僅剩下7個月時間,現在更僅剩下一個月,將盡速呼籲用戶更換相關手機及SIM卡。

林之晨表示,該段頻譜服務檯灣之星280萬用戶,爲謀求臺灣之星用戶最大福利,也在NCC委員指導下,提出「延期」申請,卻被NCC以「已提出行政訴訟」爲由駁回。

林之晨坦言,非常委屈,但會做最大努力,直到最後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