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把同學寫進黃色小說,致同學被診斷爲情緒障礙……法院判了!

6月20日,據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日前,西安市新城區法院執行完畢了一起涉未成年人名譽權糾紛案件。該案中,一名初中生以同學真實姓名爲角色發佈了黃色小說,在同學之間廣泛傳播。

小花與小美(均爲化名)爲西安市某中學同班同學。2022年9月,小美在個人QQ主頁、QQ羣中發佈了以小花真實姓名爲角色的,含有淫穢內容的小說,該小說在全班同學間廣泛傳播,給小花的心理造成了極大的傷害,也嚴重影響了小花的正常生活和學習,後小花被診斷爲情緒障礙。

爲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小花的母親將小美告上法庭,法院判決被告小美的監護人在班級內向小花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小花醫療費及精神撫慰金共計13000餘元。

法院判決生效後,小美的父母並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小花的母親來到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多次聯繫小美的父母,但小美的父母均以工作繁忙避而不見,稱只能在下班後來配合執行。執行法官多次等候至晚上,終於見到被執行人。

執行法官要求被執行人依法履行義務,可小美的父母雖然承認自己作爲監護人疏於對孩子的管教,但卻沒有認識到孩子的錯誤行爲,反而覺得自己的孩子也是網絡小說的受害者,拒不配合法院的工作。

執行法官告知小美的父母不履行判決的法律後果,並向被執行人送達了《預罰款通知書》,明確告知其如果仍然拒絕履行,將依法對其作出罰款處理,迫於壓力,被執行人終於同意履行。

臨近中考,考慮到小花、小美均爲初三學生,馬上面臨升學考試,如被執行人在全班學生面前道歉,將會使兩方未成年人心理均產生較大波動,甚至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經過溝通,申請執行人同意將“在班級內書面賠禮道歉”變更爲“書面賠禮道歉”。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被執行人向申請執行人書寫了《道歉信》並履行了金錢賠償義務。

該案糾紛的根源其實在於其監護人未能正確履行家庭教育和監護職責,致使未成年人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同時學校也存在思想道德教育與法治教育的缺失,導致了校園霸凌的發生。

針對校園霸凌問題,新城區法院依法向未成年人所在學校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學校加強學生的法治教育,維護好校園安全,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從源頭上防止校園霸凌事件的發生。一是加強學生思想道德教育;二是加強法治宣傳教育;三是加強校園欺凌專項整治工作;四是加強平臺搭建,形成多元工作合力。

文 | 北京青年報記者 匡小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