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還謊報他人身分證字號 楠梓警方追查

一名女駕駛人在半年前闖紅燈謊報他人身分字號楠梓警方展開調查。(翻攝照片林瑞益高雄傳真)

駕駛人黃小姐因爲半年前的一張小客車闖紅燈的罰單,找上楠梓警分局,她說,今年4月21日凌晨3時許,她沒有開車,卻收到罰單。警方調查,發現應是違規車主謊報黃的身分證字號,已經對此展開調查。

警方調閱值勤的密錄器影像發現,當時走下車的確實是一名女子,但因爲疫情期間,她沒有出示證件,僅以口頭員警告知身分證號。經警員用小電腦查詢,載具顯示之相片也與該女相似,警方於是依法進行告發。

警方接獲黃小姐反映後,針對臉書照片與密錄器影像仔細比對,發現當時開車的並非收到裁決書的黃小姐。警方表示,當時這名開車的女駕駛人疑似報假資料給警方登記,有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嫌疑。

警方將通知黃小姐,以及這輛轎車的車主協助調查,釐清當時駕駛人的身分。另外,警方也將協助黃小姐進行後續罰單撤銷事宜。警方也呼籲民衆,單純交通違規遭警攔查請務必配合,以免因小失大吃上官司;同時,也會請警員日後執勤時更謹慎,在盤查時多問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