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噓酒店妹要怎麼玩 2女下屬極度崩潰 科技大廠主管下場曝
男主管吹噓酒店消費經驗,2女下屬精神崩潰提告,法官判決各獲得15萬元賠償。(示意圖/Shutterstock)
某知名科技大廠一名男主管,遭2女下屬指控,2度在聚餐時對他們講述酒店消費經驗,如酒店妹下體塞冰塊等性別歧視言行,還曾在會議室拿女求職者履歷公開評論外貌等,2女擔憂到職前恐也遭類似對待,感到十分不舒服,都因而身心崩潰接受精神治療,憤而對主管提告,新竹地院日前判該主管賠償2人各15萬元。
判決書指出,2女109年底進入該科技大廠擔任工程師,110年2月聚餐後,主管邀約酒吧消費,A女與B女指控,主管當她們的面吹噓過去的酒店消費經驗,「男生和女生(酒店妹)猜拳,男生輸了要喝一杯,女生輸了要脫一件衣服脫到沒衣服的時候還猜輸就要下體塞冰塊,男生去酒店坐一排,酒店女生跪在地上幫坐着的一排男生吹喇叭。」
B女則是指出,3月同事生日聚餐時,主管邀約吃飯,同行的有7人包含主管的老婆和小孩,當場有許多人都可以作證,主管在吃飯過程中,又講了過去酒店消費經驗,「讓我感覺很噁心和不舒服」。
而近1年後,2女111年2月向公司提出申訴,該主管向性騷擾申訴委員會表示,「我分享去舞廳、聲色場所的經驗,以前老闆會帶我們去,但我印象沒有講到上述事件。我也不是對大家說,我可能是跟Mark說」等語」。
法官檢視該公司性騷擾申訴委員會紀錄,認爲2女指控應屬事實,審酌聽聞此等言論之人,確常會產生受到冒犯、不舒服之主觀感受,是該主管言論欠缺尊重女性之人格尊嚴、隱私權的平權觀念,也造成使2女心生感受冒犯的情境,不當影響2女的工作、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堪認爲系基於性別歧視之性騷擾之態樣之一。
該主管則向法官表示,2次聚會時妻子及兒子都在場,且在場人數衆多,不可能對在場多數女性性騷擾,並且否認公司的性騷調查報告結論是事實,調查報告雖稱「有其他數名在場證人可以佐證」,但當日在場者至多隻有1名證人,實無從作爲認定被告有原告所指行爲之依據。
該主管表示,聚餐後長達一年,2女均無任何異常,也沒向其他好友抱怨時有提及講述酒店經歷等情事,自己與2女互動均全部正常,她們並未表現出有心生厭惡的狀態,且會說酒店經驗是2女提問,並非是性騷擾。
法官日前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決,2女確因該主管而受有精神上之痛苦,均多次接受心理諮商,依兩造雙方經濟狀況及被告侵害之程度、對2女所造成之損害等一切情狀,認A女請求之精神慰撫金75萬元、B女請求之精神慰撫金55萬元,尚屬過高,均覈減爲15萬元爲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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