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計程車多收50元 機場加100
桃園市春節計程車收費每趟加收50元,機場加收100元。(蔡依珍攝)
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即將來臨,桃園市計程車2月7日至14日春節期間,按原訂收費方式每趟次再加收50元,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每趟次再加收100元,入境旅客依公告自付金額加100元爲收費上限。新竹縣市預計調整一致費率,苗栗縣則將參考鄰近縣市後公告。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桃園市計程車現行運價爲前1250公尺90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累計80秒加收5元,自2月7日週日0時至2月16日週二24時止,共計10日,桃園市計程車比照往年,每趟次加收50元。
另外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原本就得加收15%停留服務費,因此起程收費105元,續程收費每200公尺加5元也多15%、也就是5.75元,延滯計時收費每80秒加收5元則跟機場外一樣,因應春節連續假期每趟次加收100元,入境旅客依公告自付金額加100元爲收費上限。
交通局指出,運將應在計費表功能選取春節加成,依計費表顯示金額向乘客收費,民衆乘車時間如果跨至加成運價時段,統一以「上車時間」爲準,例如上車時間爲2月6日23時30分,下車時間爲2月7日凌晨1時,仍應依原價收費,不得加價。若遇駕駛任意喊價、超收車資或拒載等情形可向交通局、1999桃園市民諮詢服務專線或警察機關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