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休市11天 期交所憂國際股市波動大擬調高保證金10%
▲2019年春節假期休市11天,期交所宣佈調高期貨保證金約1成。(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
今年春節休市長達11天,爲因應國際金融市場在國內期貨休市期間可能發生價格波動,期交所宣佈,將於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及匯率類契約保證金約10%,並於2月12日一班交易時段結束後回調。
春節假期休市11天從1月31日至2月10日,爲避免這段期間國際股市大漲大跌,集中在開紅日當天反映,期交所表示,以往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作法,有利市場運作安全的確保,因此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及匯率類契約保證金,預計以1月29日之結算保證金爲基礎調高約10%。
舉例來說,臺股期貨現行原始保證金9萬6000元將調高至10萬7000元,調幅約11.5%,屆時期交所將另行公告調整金額,以強化期貨市場的風險承受度,維護市場安全。期交所預計於1月29日(調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及匯率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爲1月30日(春節前最後交易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生效,預計至2月12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爲調整前1月29日的保證金。
▲期交所預計2月12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爲調整前1月29日的保證金。(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期交所也提醒交易人,1月30日是期貨集中交易市場農曆春節前的最後交易日,當日下午3時開始的盤後交易時段仍將交易至次日上午5時。交易人於1月30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的未沖銷部位,以及當日盤後交易時段的新增部位,應以調高後的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交易人應注意盤後交易時段及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的風險及帳戶權益數變化,而期貨商對期貨交易人也應加強注意並落實風險控管。
今年春節休市長達11天,依各商品交易規則,2月第1周到期小型臺指期貨及臺指選擇權一週到期契約,最後交易暨結算日順延至2月11日;1月到期印度50期貨契約最後交易日爲1月30日,最後結算日爲1月31日;2月到期東證期貨契約最後交易日爲1月30日,最後結算日爲1月31日;3月到期交割布蘭特原油期貨契約,到期最後交易截止時間不調整,可交易至1月31日上午5時,並以2月11日爲最後結算日。另外,1月31日及2月1日僅辦理結算交割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