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穿流量騙局

原標題:戳穿流量騙局

【關鍵詞】

精準定性 追贓挽損 法治護企

互聯網時代,流量變現是一個火熱話題。然而,林某等人卻通過虛設賬戶、濫刷點擊量等手段騙取廣告流量推廣費,擾亂互聯網秩序,給相關企業造成損失。我院結合辦案分析企業管理漏洞,提出防範化解風險的建議,護航企業行穩致遠。

2021年9月,林某在福州創辦某科技公司,並僱用多人開展網絡推廣業務。該公司與一家廣告代理公司簽訂了推廣合同,規定讓指定的廣告獲取一定的點擊量後,即可獲得廣告流量推廣費。之後,林某斥資購買刷流量設備,通過模擬真人登錄地址、登錄機型和操作行爲,大批量開展虛構廣告點擊作業,從而騙取推廣收益。直到2023年8月,廣告代理公司通過數據分析發現該公司多條廣告流量畸高,但用戶的閱讀時長卻爲零,懷疑被騙,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辦案過程中,考慮到該案犯罪手法新、涉案賬戶多,我院組建跨部門專案組,由我擔任組長,從犯罪指控和企業利益保護角度同步審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我們在分析廣告後臺點擊數據的IP地址及對應賬號信息後,與正常廣告點擊間隔進行比對,並查閱相關通聯記錄,發現林某等人在刷流量之外,還以多種方式購買公民個人信息3萬餘條用於廣告點擊填錄,甚至還將犯罪手法和設備有償教授給他人。

經查,林某等人以造假形式騙取廣告流量推廣費共計27萬餘元。今年2月,我院以合同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傳授犯罪方法罪對林某等6人提起公訴。同年5月,法院以合同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傳授犯罪方法罪判處林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至六個月不等,各並處罰金。案件判決後,被告人未上訴。

辦案中,我院加強內外聯動,引導公安機關查封林某等人公司賬戶,並分析賬目明細,明確廣告代理公司的損失金額,同時在審查起訴階段充分適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向林某等人闡明“退贓退賠後可依法從輕處罰”的相關規定。目前,廣告代理公司被騙取的推廣費已全部追回。

此外,我院深入貫徹落實“檢察護企”專項行動的要求,結合辦案中發現的廣告代理公司在經營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向該公司發放《風險提示函》,並從合同審查、實體考察、信息跟蹤、管理意識等方面提出幫助企業防範化解風險的建議,幫助企業提升依法經營管理水平。

(講述: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檢察院檢察長張春 整理:本報記者張仁平 通訊員許斯影)(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檢察院檢察長 張春)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