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激僑外投資 百萬美元以下 擬準事後申報

今年受到通貨膨漲、終端需求受到去庫存化速度拖累,連帶影響到廠商佈局與擴建廠速度、全球投資動能放緩。據投審會統計,今年1至3月僑外投資件數爲537件、年減4%,投資金額年減8%、降至約26.26億美元,此外近三年受到COVID-19疫情影響,同期件數從2020年的943件之後,開始年年走低,雖然全球進入後疫情時代,但仍未回到過去同期約700餘件的水準。

蔡總統上月在美國商會謝年飯致詞時提到,未來在國發會與金管會的合作下,將引導更多資金投入對臺灣經濟發展具戰略重要性的關鍵產業。爲符合法制需求,我國經濟部與各相關部會將與立法委員合作,修訂現行法律,讓外國直接投資更具彈性。

爲刺激僑外投資,蔡總統口中的「修訂現行法律」,經濟部官員證實,其實就是過去曾二度提出修法草案的「僑外投資條例」。行政院於2019年時曾提出修法草案,以簡化審查程序、原則事後申報、加速審查流程等三大方向,包括100萬美元以下、或持股10%以下、簡易併購及新創投資等,均採事後申請(不以金額爲唯一門檻),預計85%的案件都可以適用事後申報、每年大約有3,000件受惠。

同時也明確訂出需事前許可的類型,包括投資行爲樣態在100萬美元以上、持股10%以上;處於負面表列中限制類投資項目;投資人爲外國政府(包含主權基金);配合聯合國實施經濟制裁或來自特定地區之投資人或案件。審查流程預計大幅縮短至在一個月內完成審查,需要送其他機關審查者,則必須在二個月內審竣,除非有特別法賦予較長的審查時間,纔可以延長至二個月以上。

官員表示,接下來會檢視原本草案的內容、必要時進行跨部會討論,並尋找可合作的立法委員協助提案。但有執政黨立委坦言,近二年世界各國在審查投資案都是趨嚴,即便是100萬美元以下、持股比例10%以下等單純投資案,也不容易放寬,若經濟部來討論協助提案,也會提出近年國際氛圍作爲修法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