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15達成協議 綠色和平:臺應立即通過《海洋保育法》
公民團體多次呼籲行政院即刻提出《海洋保育法》送交立法院討論。(報系資料照)
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COP15)近日達成協議,承諾至2030年地球30%的陸地與海洋將被設爲保護區,綠色和平呼籲,臺灣政府不應該消極以待,應立即通過《海洋保育法》,擴大海洋保護區,解決臺灣近海無魚的危機。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鍾孟勳表示,這項意義重大的協議,顯示各國達成共識解決生物多樣性流失的問題,然而被海洋環繞的臺灣,卻連一部《海洋保育法》都拖沓至今,綠色和平提出各項建議,包含於 2020 年發佈《刻不容緩推動臺灣海洋保護區30x30》報告,強調有效的海洋保育以及完整的海洋生態監測將有助於漁業資源恢復,今年更與其他環境團體共同研擬民間版《海洋保育法》草案,督促政府加快立法腳步。
綠色和平提及,綠色和平與十多個環保團體更進一步發起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議,要求行政院於今年底前送出已擱置超過兩年的《海洋保育法》,獲得衆多海洋相關業者支持,以及超過5000筆民衆附議,但到現在爲止,《海洋保育法》仍卡關行政院。
鍾孟勳強調,《海洋保育法》是對臺灣人民的責任,對比這次 COP15 所帶來的進展與協議,綠色和平呼籲臺灣政府跟上國際腳步,切勿失信於整個國際社會與臺灣人民,行政院應即刻送出《海洋保育法》草案,展現守護生物多樣性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