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er情傷輕生 母親整理遺物後怒告前男友
Coser情傷輕生,母親整理遺物後怒告前男友。(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男子阿龍(化名)與未滿14歲的小雨(化名)皆熱衷COSPLAY,2人在活動中認識後進而交往,不到半年因故分手,女方始終悶悶不樂,事隔近1年後輕生,母親悲痛欲絕,在整理遺物時發現,兩人曾經發生關係,氣得她立刻報警、要向男方討公道,全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爲,沒有證據證實,一審判決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雨與男友分手後,因感情問題導致心情鬱結而想不開,母親在整理遺物時,在女兒臉書及IG上,發覺未成年的女兒竟與男友曾發生過性行爲,因而報警。
阿龍偵訊時堅持否認犯行,辯稱沒有跟她發生性行爲,最多就是抱一下;辯方律師也說,僅有臉書對話,並無法證明雙方曾發生過關係,也無法證明女生有性行爲經歷。
小雨友人則談到,她生前曾抱怨男友,「曾經在那個過程中喊別的女生名字,記得我那一瞬間直接爆哭,過沒多久我們還要跟那個女生去吃飯等語」,友人稱「太白癡了吧,太誇張了吧」。
還說,「我現在想到那件事還是很想崩潰」,並稱「知道我不是處女,是不是因爲我真的不是很乾淨,我就腦殘,我不是腦殘我就不會跟他在一起」。
友人追問,「把第一次給之後,你是什麼感覺,有後悔嗎?」她回,「我有跟你講過這件事喔,就像色情開關被打開,沒有後悔。」
事後小雨就讀的國中介入輔導,並在學生綜合資料紀錄表中表明,她最大的困難是「情緒問題,找不到目標」、接續還有「對人生失去希望」、最需要的協助是「心理壓力、課業」。
承審法官認爲,被害人指訴不得作爲有罪判決唯一依據,仍須有補強證據,依證據法則要求,對被告爲有利認定。因此,檢警所提相關證據,既無法證明男方犯行,自應爲有利被告認定,應爲無罪諭知。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自殺防治24小時服務專線:1925(依舊愛我)、生命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