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城鄉人才發展更加平衡

(原標題:促進城鄉人才發展更加平衡)

作者:王軼 魏巍(分別系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宏觀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鍾靈毓秀之華夏,長存經國大業佳才。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雄厚的人力資源基礎爲推動經濟穩定增長髮揮了巨大作用。但也要看到,目前我國城鄉人才流動仍然存在不平衡的問題,制約了城鄉經濟社會的進一步協調發展。鄉村由於人才流失面臨人才結構失衡的情況,人才隊伍老化、人才培養滯後、人才激勵不足、人才創新缺乏等一系列矛盾影響了鄉村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發展活力。由此,努力推動人才要素雙向流動,是解決鄉村人才問題的重要舉措,是實現鄉村振興的關鍵之舉。

今年1月2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有關舉措,強調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大力培養鄉村人才,吸引各類人才投身鄉村振興。同時,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把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有機結合起來,加快構建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格局”。在此背景下,推動人才強國戰略的深入實施,真心愛才、悉心育才、傾心引才、精心用才,以人才爲紐帶,實現城鄉要素互補、互惠、互動,正在成爲構建城鄉融合發展新格局的重要途徑。

人才要素雙向流動,是指城鄉之間人才資源能夠實現自由、有序、高效流動,涵蓋了城市人才下鄉、鄉村人才進城,以及城鄉人才跨領域、跨行業、跨崗位流動。人才要素雙向流動有助於打破傳統的城鄉二元結構,使得人才資源的配置更加合理,人才的發展更加多元,人才的創新更加活躍,進而能夠爲城鄉發展提供強大的人力支撐。近年來,隨着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我國在推動人才要素雙向流動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一方面,隨着戶籍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不斷加快,農村人才向城市流動的渠道和條件不斷改善,城市人才資源的規模和質量不斷提升。2022年全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爲65.22%,比2021年提高0.5個百分點,其中農業轉移人口占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的比重不斷提高。另一方面,隨着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入實施,農村人才政策的不斷完善,農村地區人才培養和引進的力度不斷加大,城市人才向農村流動的動力和機會不斷增多,農村人才資源的結構和水平不斷提高。2022年全國返鄉入鄉創業人員數量累計達到1220萬人,高校畢業生迴流返鄉創業投身農村地區創業創新比例持續增高。

推動人才要素雙向流動,對於構建城鄉融合發展新格局意義重大。一是有利於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人才是經濟發展的核心要素,人才要素雙向流動可以促進城鄉經濟要素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激發城鄉經濟活力,增強城鄉經濟發展內生動力。2022年全國農業轉移人口的勞動生產率爲城鎮人口的45.6%,比2021年提高1.2個百分點,城鄉人口勞動生產率差距繼續縮小。二是有利於促進城鄉社會和諧發展。人才是社會發展的關鍵因素,人才要素雙向流動可以促進城鄉社會要素的平等流動和公平分配,縮小城鄉社會差距,增進城鄉社會融合,提高城鄉社會發展的整體水平。2022年全國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爲2.45,比2021年下降0.05,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繼續縮小。三是有利於促進城鄉文化共享發展。人才是文化發展的重要載體,人才要素雙向流動可以促進城鄉文化要素的互相流動和互學互鑑,豐富城鄉文化內涵,提升城鄉文化發展的創新能力。近年來,農村地區的文化設施和活動得到顯著增強,農民文化生活得到極大豐富,城鄉文化發展的創新能力也得到有效提升,爲實現文化繁榮和全民共享文化成果奠定了堅實基礎。

有效促進人才要素雙向流動,應重點從以下幾方面開展相關工作:

——完善人才流動制度保障。進一步放寬城市落戶限制,擴大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的就業和生活空間。完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讓更多未落戶常住人口享有與戶籍人口同等的教育、醫療、社保等公共服務,提高未落戶常住人口市民化水平。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提高進城落戶農民的安全感。推進城鄉人才評價標準的統一,建立城鄉人才評價、職稱評定、工資待遇等方面的雙向認定製度。

——優化人才流動政策激勵。加大對城鄉人才流動的財政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城鄉人才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城鄉人才培養、引進、使用、激勵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加大對城鄉人才創新創業活動的稅收優惠力度,鼓勵城鄉人才創新創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爲城鄉各類人才的就業、生活、學習等提供更好的貸款、擔保、保險等金融服務。

——創新人才流動模式和渠道。建立城鄉人才的交流合作機制,通過城鄉人才對口支援、城鄉人才輪崗交流、城鄉人才聯合培養等,促進城鄉人才的知識共享和經驗互鑑。推動城鄉人才創新創業,建立城鄉人才創新創業平臺,通過建設城鄉人才創新創業園區、城鄉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城鄉人才創新創業孵化器等,爲城鄉人才提供更多更好的創新創業空間和條件。推動城鄉人才返鄉就業,建立城鄉人才返鄉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城鄉人才返鄉就業信息平臺、城鄉人才返鄉就業指導中心,提供城鄉人才返鄉就業補貼政策等。

《光明日報》(2024年04月01日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