竄改領據變借據 A錢不成吃官司

39歲邱姓男子,2011年間與開公司龔姓友人談妥,要以10萬元認10股,投資龔的公司,他交付10萬元股款,收到龔簽署的收款領據,後來卻將收款領據的「收款領」等字劃掉,改成「收款借據」,前年6月持向臺北地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案經龔提告,邱在檢方偵查時認罪,獲緩起訴結案,但邱卻未履行緩起訴條件,今年初爲檢方撤緩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臺北地院依僞造文書罪判決邱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