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被提名人背景全曝光 首位女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前柯文哲總幹事

▲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司法院正、副院長許宗力、蔡烱燉在內的7名大法官,將於今年10月底任期屆滿,總統府於今(30日)召開「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公佈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其中司法院大法官併爲院長被提名人爲臺大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司法院大法官併爲副院長被提名人爲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 張文貞是史上第一位女性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而姚立明則曾擔任過民衆黨主席柯文哲2014年競選臺北市長的總幹事。

此次大法官提名名單包含:臺大法律特聘教授張文貞、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政大教授何賴傑、成大教授陳運財、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王碧芳、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廖福特以及現任臺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劉靜怡共7人,出身橫跨美德英日法學派。

副總統蕭美琴今在記者會指出,總統在徵詢各界意見並審慎思考後,決定提名年輕新銳的國際法律學者張文貞擔任大法官併爲院長,及因專業卓着,而一路成爲跨黨派政治意見領袖的,姚立明擔任大法官併爲副院長。她也強調,這次提名有四項核心價值,要充實大法官組成的「專業性」、「進步性」及「國際化」,並「兼顧理論與實務」。

蕭也介紹,張文貞是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合聘教授、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爲被害者權利回覆基金會董事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長期任教臺灣大學,致力比較憲法及國際人權法之教學與研究。

張文貞曾經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分組委員,及多次擔任釋憲案之鑑定人,過去,最爲指標的,像是釋字第748號的「婚姻平權」法案,張被提名人均能秉持學術專業,提供前瞻且宏觀之專家意見。蕭美琴指出,張文貞也積極參與全球學術社羣,擔任國際公法學會諮議會成員、國際憲法學會執行委員會委員兼全球學者,對於推動臺灣憲法學研究的國際化及專業化,卓有貢獻。張被提名人專精於比較憲法領域,熟悉國際人權發展趨勢,曾參與推動司法改革,且具行政經驗。其專業的學養與豐富的釋憲實務經驗,能爲臺灣司法改革與民主深化貢獻關鍵力量,是司法院大法官併爲院長的優秀人選。

蕭美琴也介紹,姚立明在德國求學期間,專研憲法理論,曾在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化大學教授與憲法相關的課程,長達二十多年。長期撰文剖析時政,對憲政體制、政黨政治及國會運作等有深刻且豐富的論述。且曾任中華民國憲法學會理事,積極參與的憲政改革工作,他也曾擔任立法委員,熟稔政府體制,衆所皆知的是,姚被提名人富有真知灼見且公正不阿,因而成爲跨越不同黨派的政治意見領袖,擅長運用深入淺出之表述,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

大法官被提名人部分,蕭美琴指出,何賴傑專精刑事程序法領域之研究,自德國學成歸國後,長期任教於國立政治大學,曾任法律學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及該校主任秘書。另曾擔任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研修小組委員、刑事訴訟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委員,也曾擔任112年憲判字第14號法官迴避案鑑定人;他也曾擔任臺灣法學會理事長。何被提名人法學涵養深厚,尤其關注人權保障,重視法治價值,對於大法官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職能必能有所助益。

陳運財則是現任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日本神戶大學法學博士。長期任教東海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從事刑事訴訟法領域之教學與研究,著作豐碩。在實務上,他曾擔任大法官釋憲案件及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之鑑定人,參與機關法案草擬、研修工作,提供法學專業意見。尤其具臺、日刑事訴訟法比較研究專長,以日本裁判員制度之研究,協助創建我國的「國民法官」制度,將理論化爲實證;併發起成立臺日刑事法研究學會。

蕭美琴指出,陳被提名人爲留日法學博士,追求以正當法律程序維護人民訴訟權益,對於建構人民信賴的司法,必能展現所長。

第五位王碧芳是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王歷任三審法院法官,長期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任職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期間,所主筆的《菸酒稅法》第21條規定違憲爭議釋憲聲請,經司法院作成釋字第641號解釋;審理關廠工人案,判決影響深遠;任職最高行政法院審判繁雜土地案件,建立多則重要終審法院見解。她也曾擔任大法官書記處處長,且銜命推動憲法訴訟法修法,讓臺灣的釋憲制度邁入新的里程碑。

蕭美琴認爲,王碧芳具豐富行政審判經驗及公法學識專業,深具憲法意識,爲司法實務界優秀的大法官人選。

廖福特則是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英國牛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中研院以國際人權法及憲法爲研究主軸,並在國立臺北大學、東吳大學等校教授相關課程。所撰國際人權法著作是臺灣本土實踐的重要基礎,他也曾參與規劃國際人權條約國內法化之藍圖,並投身「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成立倡議、設置規劃與運作諮詢,對於促進我國人權法制與國際人權公約接軌,着力甚深。

蕭美琴強調,廖具深厚國際人權法學術根基,以他法學涵養的嚴謹性、敏銳性及靈活性,必能增益大法官釋憲見解之跨國比較分析,深化人民基本權益保障。

第七位劉靜怡是現任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臺灣大學及中研院從事憲法、資訊、科技及人工智慧法學之研究與教學,中外文論着均豐,法學專業深受肯定。她也曾多次參與憲法法庭重大釋憲案件,例如,擔任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健保資料庫案之鑑定人。

蕭美琴指出,劉被提名人在國際學術參與也表現亮眼,目前擔任人工智慧國際組織GPAI專家職務,從事跨領域研究與專業諮詢,其學術研究成果有助人工智慧時代個人資料及隱私權之保護。 且劉專精新興科技法學,具前瞻思維及國際視野,且多次參與憲法法庭活動,對我國因應數位發展,維護民主憲政,保障基本人權,定能提供重要影響與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