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女人遭小弟誤射 竟向警方謊報搶奪

24歲向姓男子(中)把玩槍枝不慎射傷大哥女友的右小腿,被警方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偵辦。(陳俞霈攝)

嘉義市24歲向姓男子把玩仿美製FNX-9改造半自動手槍,擦槍走火,射傷大哥女友的右小腿。(陳俞霈攝)

PUB坐檯妹小腿中彈,謊稱被陌生人搶奪未遂,事實上是男友的小弟把玩槍枝、擦槍走火,嘉義市警方1日內查明真相,小弟違反槍砲罪、坐檯妹涉誣告罪、男友湮滅證據、藏匿犯人,3人都被移送法辦。

嘉義市17日發生槍擊案,26歲方姓女子自稱凌晨從PUB下班後,走在上海路、廣州街口,被陌生男子從後方搶奪包包,歹徒開槍,子彈貫穿右後小腿,歹徒未得逞、逃離現場,她打手機向母親求救,母親開車將她送往嘉義基督教醫院手術。

嘉基醫院接獲槍傷病患,通報警方,警方介入調查,調閱路口監視器與通聯紀錄,方女接受筆錄說詞反覆,一下說被人尾隨開槍,一下又說是搶奪、歹徒戴全罩式安全帽,員警問及細節,她供稱當時喝很醉,記不清楚。

經調查,原來方女凌晨4點下班,返回重慶路租屋處,5點多出門與曾姓男友、向姓小弟,3人叫車去唱KTV,歡唱1小時後,方女覺得疲累,曾男請向男陪同返家,方女駕駛男友休旅車,向男在旁把玩槍枝,行經世賢路時擦槍走火。

方女被子彈射穿右後小腿,返回KTV,曾男載方女就醫,同時通知女友母親到醫院,曾男隨即清洗車上血跡、丟棄彈殼,然自知難逃法眼,17日深夜與方男主動投案,並帶警方到嘉縣水上鄉快速道路附近找藏匿的槍枝、彈匣。

據瞭解,24歲向男無前科,43歲曾男有槍砲、毒品、擄人勒贖前科,警方查扣1支仿美製FNX-9改造半自動手槍、1個彈匣,18日將向男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方女誣告罪、曾男湮滅證據及藏匿犯人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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