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污染 臺南2工廠勒令停工
臺南環檢警29日兵分8路稽查有污染疑慮的工廠,共查獲4家違反水污法、空污法及廢清法,依法開罰,其中2家更被勒令停工。(臺南市環保局提供)中央社記者張榮祥臺南傳真 105年12月30日
臺南環檢警昨天兵分8路稽查有污染疑慮的工廠,共查獲4家違反水污法、空污法及廢清法,依法開罰,其中2家更被勒令停工。
臺南市環保局今天表示,2家被勒令停工的工廠,1家是安定區的金屬表面處理廠,未領有合法許可文件,卻將表面處理後的強酸、強鹼廢水貯留在儲槽。另1家是南區的違章噴漆金屬處理廠,將噴漆處理後的廢污水排放到地面水體。這2家違規工廠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最高可罰新臺幣2000萬元。
新營區和安南區各1家金屬表面處理廠,因未依許可內容規定操作,違反水污法、廢棄物清理法及空氣污染防制法,最高可罰600萬元。10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