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媽4/5起駕 彰化「這時段」放煙火最高罰15萬元
彰化縣消防局往年除在大甲媽祖遶境前會展開宣導,在遶境期間也派員向信衆宣導誠參與活動隨香祈福,避免燃放爆竹煙火。(資料照片/孫英哲彰化傳真)
臺中市大甲鎮瀾宮媽祖將於4月5日起駕進香,每年大甲媽祖行經彰化時鑼鼓喧天,煙火齊放,雖熱鬧,卻也衍生噪音及空污。彰化縣消防局近日密集至大甲媽祖遶境路線上的82間宮廟等地宣導,強調每天晚間10點至隔天清晨6點不得施放會產生笛音或爆炸音的煙火,違者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
「請大家多多配合!」消防局指出,依大甲媽祖遶境活動時程,大甲媽遶境隊伍預計在4月6日下午過後進入彰化縣境,晚間在彰化市區遶境。往年大甲媽祖夜間遶境彰化市時沿途鞭炮及煙火不斷,雖讓彰化市有如不夜城,但近年來許多民衆對於夜間遶境帶來的噪音及空污均詬病不已。
消防局表示,連日來已派員至大甲媽祖遶境可能行經路線沿途82家宮廟與35處村裡長服務處,以及遶境路線附近43家宮廟及店家,總計向160家宣導施放爆竹煙火相關注意事項,並派遣消防人車沿線警戒、廣播宣導,勸導勿於深夜施放爆竹煙火。
《彰化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每晚10點至隔天清晨6點,不得施放會產生笛音或爆炸音的爆竹煙火或特殊煙火,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民衆如有發現上述違規情事可撥打119報案,消防局將前往取締違法施放爆竹煙火。
彰化縣消防局去年共取締違法爆竹煙火案件16件,罰鍰156萬元;今年至目前已取締違法施放爆竹煙火2件。
消防局呼籲,各宮廟可帶領凝聚信衆力量,一起以鼓掌、紙炮、電子音效,或舉辦藝文活動取代燃放鞭炮,民衆心誠參與活動隨香祈福,避免燃放爆竹煙火,希望大甲媽祖遶境活動能達到「遶境祈福、安全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