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辦演唱會議案 下週可過關

臺北市議會國民黨團提案盼讓大巨蛋可以辦演唱會,議長戴錫欽已裁示交付議會教育委員會討論。(劉彥宜攝)

臺北大巨蛋受限使用執照註記,讓舉辦非體育賽事卡關,議會日前盼透過政黨協商解套,不過卻未達共識,國民黨團遂改以提案形成議會決議後,由市府行文內政部函示,議會19日討論提案,但民進黨議員認爲市府可自行函示內政部,推給議會實在不負責任,最終決定交付教育委員會討論,預計下週可通過。副市長李四川研判,今年下半年仍有望辦演唱會。

內政部2017年曾函釋,大巨蛋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但前市長柯文哲任內仍在大巨蛋使照註記第29條,規定大巨蛋辦非體育賽事活動,須符合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或性能審查。

爲了解套,12日政黨協商破局後,國民黨改以提案盼形成決議,要求市府再次行文內政部函示確認,若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需符合「臺北市大型羣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

議會昨在大會中討論提案,國民黨團書記長張斯綱指出,既然各黨對大巨蛋辦演唱會有共識,希望逕付二讀;民進黨團幹事長陳怡君則說,對辦演唱會樂觀其成,但市府就算沒有議員提案還是可以函示內政部,推給議會是不負責任,希望蔣萬安硬起來。

民衆黨團總召陳宥丞說,市府遇到問題應一起解決,而非貿然把議會當橡皮圖章,缺少擔當和魄力,民進黨也不應該把大巨蛋開演唱會演變成拉蔣打柯的子彈,希望本案進委員會,邀請專家、學者、各黨派作實質溝通。

議長戴錫欽最終裁示付委,預計24日於教育委員會討論,由於委員會國民黨議員佔多數,預計26日可順利送大會並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