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賽事 北市府要求至少48場

臺北大巨蛋爭議延燒,議會教育委員會20日要大巨蛋使用天數30%辦體育賽事,其中一半必須舉行棒球相關活動。(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大巨蛋爭議延燒,遠雄於新版投資執行計劃書中將體育賽事減至10場,臺北市政府20日強調不會同意,將要求至少48場以上。議員批評,擺明就是「積極排斥」把職棒拒於大巨蛋門外,要求大巨蛋使用天數至少30%用於體育競技類,換算下來約86場,其中一半必須舉行棒球相關活動。

遠雄在新版2020年投資執行計劃書,將體育賽事從2011年版本的48場減至10場,體育局長李再立昨在議會教育委員會說明,將要求至少48場或更多,棒球博物館仍會存在,只是由自營改爲委外。分潤部分已談妥並簽訂MOU(合作備忘錄),由於投資計劃書財務篇須再修訂,目前並未覈定,遠雄須重送。

議員李芳儒質疑,市府如何強迫遠雄納入48場體育賽事,且其中應有一定比例的棒球賽事,認爲棒球博物館直營纔有意義,不應委外。

李再立回覆說,投資執行計劃書沒有核定就無法營運,社會的期待遠雄也會聽見,棒球賽事比例會再洽談,也會要求寫清楚棒球博物館委外方式,但也有議員質疑若找不到委外廠商難道就不經營。

議員吳沛憶指出,遠雄自行預估體育競技類收入,1天3萬人入場、票價1000元,票箱收入10%作爲場地租金,不符合職棒現況,遠雄開出的條件,有哪個球團會來洽談?遠雄聲稱要積極爭取職棒,根本是「積極的排斥」;議員許淑華則憂心,未來大巨蛋辦演唱會恐有「人爲地震」。

議員遊淑慧也說,臺北市副市長黃珊珊稱大巨蛋議約與國賠提告一起處理,雙方已達成共識,但遠雄事後打臉,詢問談判過程,臺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副執行長陳世浩坦言,遠雄不希望綁在一起。遊批評黃不是好大喜功,就是在議會又說假話。

教育委員會最後以附帶決議要求,大巨蛋使用天數至少30%應用於體育競技類,其中50%用於棒球相關活動,棒球博物館須依計劃書原承諾設置,於營運後3年內啓用,議約與國賠訴訟也要一併談判,另針對大巨蛋使用是否產生震動問題,應委託專業評估。遊淑慧要求,若未達到附帶決議不得重新簽約,陳世浩說,這是努力目標,會爭取最大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