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蟹卡詐騙再現 商家跑路兌現難、缺斤少兩問題突出
蟹卡詐騙再現,判決揭套路:商家跑路兌現難,缺斤少兩問題凸出。(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13日報導,入秋蟹黃,新冠疫後蟹卡詐騙再現,手法如出一轍。近日大陸演員孫藝洲微博將「蟹卡詐騙」話題送上熱搜稱,收到一張蟹卡,以爲是哪位朋友送的,掃碼後覺得不對勁,好像是詐騙。對此,上海市公安局微信公號發文揭秘新型蟹卡詐騙套路:該蟹卡系刷單騙局,引導受害者掃碼進羣后,實施刷單詐騙。
澎湃新聞報導,作爲大閘蟹交易的預支付形式,蟹卡的購買和使用愈發多見。同時,消費者在蟹卡消費中頻遇陷阱,也時常在社交媒體上引發討論。查詢裁判文書網發現,2020年以來公佈的裁判文書中,有多起案件涉蟹卡糾紛,具體包括商標侵權、商家跑路卡券兌換難、品質不佳、缺斤少兩等多種問題。
大閘蟹交易中,「洗澡蟹」現象長期被消費者詬病,也就是說,部分商家虛標產地,虛假包裝成知名品牌大閘蟹,有的商家連「泡澡過水」的工序都省了,直接給外地螃蟹貼上知名品牌商標和蟹扣進行銷售。
陝西高院公佈的二審民事判決書顯示,2019年8月,西安某供應鏈公司未經允許,印製帶有某陽澄湖大閘蟹商標的蟹卡對外銷售,其中有388型、998型、1198型兌蟹卡,提貨方式爲掃二維碼關注服務號、網站與手機預約等等。
上述供應鏈公司申請證人錢某出庭作證稱,他私下得到上述陽澄湖大閘蟹公司法定代表人承諾,曾允許他和該供應鏈公司使用陽澄湖品牌。他與供應鏈公司系合作關係,供應鏈公司將蟹卡售出後,由錢某向客戶直接郵寄大閘蟹,但所售大閘蟹均是錢某自己養殖或他人產品,而非陽澄湖大閘蟹。
法院認定,上述西安供應鏈公司稱其是經某陽澄湖大閘蟹公司合法授權使用,但其未提交有效證據加以證明,其未經合法授權,在其自制的兌蟹卡上使用上述標識並銷售該兌換卡的行爲,構成商標侵權。法院判決西安某供應鏈公司停止使用該侵權商標,停止銷售帶有該商標的兌蟹卡及紙製版服務卡片,並向某陽澄湖大閘蟹公司賠償經濟損失4萬元(人民幣,下同)。
蟹卡、蟹券的有效期通常是三年,但有時提貨並不容易,甚至有消費者連續三年都無法成功提貨,最終只能任由蟹卡過期。
澎湃新聞報導,在公開裁判文書中,蟹卡兌換難已成爲吃蟹季消費者遭遇的一大痛點,有商家甚至捲款跑路,導致消費者提貨無門。
杭州互聯網法院公佈的消費者訴電商平臺網路服務合約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2019年8月,張偉(化名)在天貓網店花78元購買了一張螃蟹卡,提貨日期爲該年9月下旬至12月31日。結果在當年10月,張偉發現蟹卡無法使用,掃描蟹卡上的二維碼無法添加微信,電話打不通,店鋪客服也無法聯繫。他與天貓平臺官方客服聯繫後得知,店鋪因違規已被處罰,店鋪的保證金已扣除並賠付給了其他用戶,目前無餘額再賠給張偉。張偉認爲,網店只發蟹卡、不發貨,「捲款跑路」涉嫌詐騙。
類似的事情也發生在遼寧大連的趙躍進(化名)身上。2019年7月,趙躍進在京東商城花費168元購買陽澄湖蟹卡一張,次年9月掃碼兌換未成功,聯繫京東客服後仍未果。後來他了解到,該網店經營者早在2020年1月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法律人士分析稱,消費者購買蟹卡、蟹券後無法兌換,事涉商家就是違約行爲,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商家不具備相應供貨能力,卻以銷售蟹卡、蟹券的名義大量騙取消費者的資金,則可能涉嫌詐騙罪。
去年第三季「螃蟹季」,江蘇省消保委收到關於蟹卡、蟹券投訴324件。除了高標低售、兌換資訊不明,卡券兌換困難等套路外,大閘蟹品控差,品質不佳也廣受關注。江蘇省消保委指出,商家出於行銷目的,會過度宣傳,出現產地虛標和產品缺斤少兩的現象。大閘蟹屬於生鮮易壞食品,收貨後殘蟹、死蟹較多,消費者很難舉證是發貨還是運輸過程中的問題。
蘇州中院2020年12月公佈的買賣合約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顯示,2018年9月,位於蘇州陽澄湖邊的崑山市巴城鎮某蟹業A公司與上海B公司簽訂供銷合約,基於該合約,雙方通過電視購物管道銷售特定商品,出售的大閘蟹型號包括VIP999型、VIP1888型等等。訂單由B公司將當日電視購物訂單整理好後發給A公司,A公司負責按要求發貨。
判決書披露,2019年1月,電視購物平臺向上海B公司發出通知,稱在銷售期間,出現大量死蟹、空蟹、甚至臭蟹等嚴重品質問題;發貨時出現拖延發貨、少發貨、漏發貨、發錯貨等問題;部分大閘蟹未綁陽澄湖大閘蟹協會頒發的蟹扣,導致客戶認爲是假蟹,導致大量消費者不斷投訴。最終,平臺不得不將A公司的螃蟹全部停售下架。
江蘇省消保委建議,消費者購買蟹卡蟹券時應通過正規管道購買,切忌私下個人帳戶交易。其次,要甄別卡券資訊,注意螃蟹數量、重量、公母等重要事項,切勿被宣傳噱頭迷惑。此外還應當關注卡券的有效期、提貨流程以及售後條款,規範經營的商家會明示此類資訊。作爲生鮮食品,螃蟹退貨理賠條件較爲嚴苛,消費者收到後最好當面驗收,如遇問題及時與商戶及平臺協商退賠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