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證監會大動作 連發20條新規
大陸證監會近日一口氣發佈多達20多條新監管規則,涉及A股上市公司的現場檢查、獨立董事規則、轉板與停復牌制度等。(中新社)
大陸證監會近日一口氣發佈多達20多條新監管規則,涉及A股上市公司的現場檢查、獨立董事規則、轉板與停復牌制度等,例如《關於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轉板的指導意見》就明確北交所上市公司申請轉板必須上市滿1年,但可將原先在精選層掛牌時間合併計算。
同時,大陸證監會也擬在科創板引入造市商機制,7日公告《證券公司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試點規定(徵求意見稿)》,共17條規範,主要包括造市商准入條件、准入程序、造市券源安排、內控風控、監管執法等方面。
大陸證監會說明,科創板造市商機制初期將採試點方式,並規範券商門檻如淨資本持續不低於100億人民幣、近3年獲評A類A級(含)以上,並經上交所評估、證監會覈准業務資格。
在近日發佈監管新規中,大陸證監會公告《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規則》,並即日起實施,將其從政策指導性文件,改爲正式規範的法律文件表述,強調要落實《證券法》第110條規定,明確上市公司不得濫用停牌復牌損害投資者權益,明定針對重大事項,上市公司需按照分階段揭露原則,並及時履行對外揭露資訊義務。
另爲促進上市公司聚焦原有主業發展,大陸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分拆規則(試行)》中也指出,規範子公司主要業務或資產,若屬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上市時的主要業務或資產,不得分拆該子公司上市。
在之前市場關注的獨董議題部分,據券商中國報導,近日發佈的《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也修改多項規範間的內容不一致,例如統一規定「獨立董事任期屆滿前,上市公司可以經法定程序解除其職務」,並強調已組織專門力量對獨董制度進行系統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