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深圳地鐵超時加收65元 臺灣捷運規定比一比

臺北捷運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有名遊客在深圳地鐵站內待了3個多小時,出站時被要求繳納人民幣15元(約新臺幣65元)的超時服務費,引發議論。而臺灣的捷運也有時限內出站的規定,超時需繳逾時費。

據中國經濟網今天報導,中國一名網友發文指出,近日到深圳旅遊時,因爲玩累了在地鐵裡休息,待了3個多小時,結果發現出不去,最後繳了人民幣15元罰款纔出去。

對此,深圳地鐵的客服人員表示,「這不是罰款。在地鐵內超過210分鐘即3.5個小時,會被徵收15元的超時服務費。」

該貼文引起中國網友議論,許多人表示沒有聽過超時服務費的說法。不過在「深圳市城市軌道運輸營運管理辦法」中的確有規定,超過時限者須按照最高單程票價補票。

事實上,臺灣各大捷運官網的「乘車須知」也都有寫明時限規定。不同車站進出,臺北捷運、桃園捷運(機捷)和高雄捷運都以2小時爲限,臺中捷運則是90分鐘(1.5小時)爲限。

超過時限者,除了原本旅程的票價之外,還會收取逾時費用。臺北捷運、桃園捷運和臺中捷運會收取「單程票最低票價」的費用,北捷、中捷目前最低票價爲20元,機捷則是30元。高雄捷運則只寫需繳交逾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