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停電經濟部沒責任 綠委呼籲說明清楚
經濟部長王美花27日針對513及517兩次大停電宣佈懲處結果,臺電董事長楊偉甫及總經理鍾炳利負督導不周之責,各記大過一次。(鄭任南攝)
拖了3個多月,經濟部昨終於發佈「513」、「517」兩次全臺大停電檢討報告,雖然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兩次事故引發社會大衆對國家電力系統的不信任,但僅臺電董事長楊偉甫、總經理鍾炳利負督導不周被記大過,跟過去經濟部長、中油董事長請辭下臺相比,這次可說是高舉輕放,不僅在野立委不滿,連自己人都不挺,執政黨立委陳亭妃直呼,經濟部必須把懲處理由說清楚,不然會讓人覺得是否有縱放之嫌。
加上727核二2號值班人員挪動椅子誤觸跳機,經濟部認爲三次都有人員疏失,所以追究臺電相關失職人員,包括513事故共15人、517事故共2人、727事故共8人分別記申誡2次至大過1次不等之處分,總計25人,另臺電董總各記大過1次。
今年5月13日14時37分,興達電廠因故全廠停機,系統供電不足,從15時開始全臺緊急分區輪流停電。接着5月17日20時10分供電能力再度不足,從20時50分緊急分區輪流停電。
經濟部昨日公佈「513及517停電事故檢討報告」指出,513事故爲人員誤操作所致;517事故爲氣候異常、居家辦公致用電增加、水情不佳及大修機組未歸隊諸多因素疊加致供電能力不足。檢討報告已於5月26日提報行政院,行政院於8月9日覈覆,並要求經濟部督導臺電針對供應面、電力調度、運轉維護及需求面確實加強管理,併成立「穩定供電專案小組」,追蹤列管各項改善作爲。
由於過去曾有經濟部長李世光因停電下臺前例,此次懲處層級只到臺電,未來是否有進一步的檢討?經濟部長王美花指出,經濟部及她的部份,將交由長官決定,目前行政院交付給她的的任務是,經濟部和臺電要努力作好穩定供電和能源轉型的工作。
王美花強調,她個人在公務機關已經待了40年,對她而言,不管在什麼職位上都是全力以赴,爲國家作事,和大家一起打拼,讓工作有進展。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院長蘇貞昌請王美花繼續帶領經濟部,務必督導臺電公司全力完成相關工作,並沒有下臺的問題。在懲處相關人員後,更重要的是檢討措施要徹底落實,供電安全要穩定確保。若有相關承包商責任,也應透過法律程序積極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