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雜費至多漲2.5% 5月31日前報教育部審議

教育部表示,110學年學雜費基本調幅是1.26%。(林志成攝)

教育部表示,110學年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基本調幅依固定公式覈算後爲1.26%,去年未調整學校,最高可漲2.5%。各大專校院如擬調整學雜費,在完備「資訊公開程序」後,5月31日下午5時止前報教育部審議,預定7月中旬前公告審議結果

現在公立大學每學期學雜費約3萬元、私立約5.5萬元,一旦學校調漲學雜費1.26%,分別漲378元、693元:若是漲2.5%,公立可漲750元、私立可漲1375元。

每年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均依照固定公式計算,此公式系考量學校教學成本及受教者負擔能力,參酌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公佈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及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等進行覈算。110學年度經覈算公式計算後,基本調幅爲1.26%,是4年來最低的一次。

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第11條規定,如前一學年度未調整之學校,得加計前1年基本調幅1.4%,經覈算110學年度調幅上限爲2.5%。去年因爲疫情關係,沒有任何一所大學申請調漲學雜費,因此今年各校最高都可以申請上漲2.5%。教育部表示,過去5年中有2年(108年、109年)加計後之基本調幅亦爲2.5%。

另依本辦法第10條規定,學校符合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審議基準表及前開辦法第9條規定,並具有完善之助學計劃、學雜費調整支用計劃、資訊公開程序及研議公開程序,得申請放寬其基本調幅至1.5倍,惟教育部表示,過去5年尚無學校經審查後符合此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