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正妹喝斷片遭撿屍 醒見「保險套已開封」崩潰了
大學正妹喝斷片遭撿屍,醒見「保險套已開封」崩潰了。(達志影像)
一名吳姓男子到高雄知名夜店玩樂,與正妹小美搭訕後一起喝酒,2小時候女方已陷入泥醉。吳男便向小美的女友人表示要護送她回家,還大方和女友人交換IG取信對方。隨後吳男開車直奔摩鐵性侵得逞後落跑,小美清醒後發現身邊放一個「空保險套包裝」,驚覺自己遭性侵而報警,法官審理後時,吳男立刻拿出40萬和解並獲得女方原諒,依犯乘機性交罪,處2年徒刑。緩刑5年。全案還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吳姓男子在民國111年7月9日凌晨3時許,在高雄知名夜店內結識妙齡正妹小美。兩人一起喝酒到凌晨5點時見她酒醉意識不清,於是向小美的有人自稱和小美很熟,會護送她回家。
吳男爲了取信小美友人,還互相留下IG之個人帳號作爲聯繫方式,就駕車載着小美直奔某家汽車旅館,一進房後就褪去小美下半身衣物性侵。完事後吳男立刻離開,但小美酒退後,在牀頭櫃上發現已開封過保險套包裝袋1個(內無保險套),這時才驚覺自己遭到性侵,立刻前往警察局報案。
法官審理後認爲,吳男未能剋制一己性慾,見女方酒後泥醉乘機對其性交,侵害女方性自主決定權,造成其身心受創,但念在他坦承全部犯行,積極與小美達成和解,並賠償所受損害,已獲取小美諒,堪認被告犯後態度尚可,依犯乘機性交罪,處2年徒刑。緩刑5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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