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生經濟不利 教育部明年起增列由學校認定

從明年起,教育部授權大學可以自行認定什麼是「經濟不利學生」。(本報資料照片)

低收入、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就學時都可以得到政府補助,但現在有一些學生不是這個族羣,仍需要幫忙。教育部表示,高教深耕就學協助機制補助對象,自113年起增列「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爲經濟不利學生」,放寬由學校依學生實際情形認定,並給予協助。

教育部對於經濟弱勢學生,都會給予學雜費減免及一些助學補助,但這些人需提出政府機關發給的弱勢證明纔可以。不過現實卻發現,有些學生的家庭沒有穩定收入來源,但因爲有房產及土地等,他們無法申請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他們需要政府補助卻拿不到。

日前有一位網友在Dcard心情版發文「考上頂大後,我崩潰了…」,他高中以前從沒補習過,因爲家裡沒錢,就連跟父母要錢買參考書,都會被罵,當他考上頂大商院科系向父母報告這個好消息時,父母卻對他說:「家裡沒錢幫你出學費啦,自己打工賺錢去!」

爲鼓勵大專校院強化輔導機制並建立外部募款基金,使經濟弱勢學生得以同時兼顧課業與生活所需,教育部自107年度起推動高教深耕就學協助機制迄今,每年均編列約8.5億元。教育部系依各校經濟狀況、學生人數之全國佔比給予基本補助,並依各校向外界募款金額給予1:1等比例之獎勵,但獎勵以500萬元爲限。

教育部說,有關經濟不利學生係指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如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及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劃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教育部說,近期因學校反映部分學生並無經濟不利或文化不利身分,但卻有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需學校協助,建議放寬由學校依學生實際情形認定,因此教育部自113年起增列「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爲經濟不利學生」,惟僅限於高教深耕就學協助機制補助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