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女同事回家蓋棉被純聊天 2個月後挨告「無罪理由」曝光

侯姓男子凌晨在釣蝦場和同事們飲酒聚會,結束時帶一名女同事搭Uber返回租屋處,2人洗好澡躺在牀上「蓋棉被純聊天」到天亮。沒想到,2個月後女同事驗傷提告,指控侯男當天性侵她,侯男大呼冤枉。高雄地院調查發現,該女當天並未喝醉,還與侯男共進午餐,2個月後才驗傷,已無證據力,最後判侯男無罪,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侯姓男子凌晨在釣蝦場和同事們飲酒聚會,結束時帶一名女同事搭Uber返回租屋處,2人洗好澡躺在牀上「蓋棉被純聊天」到天亮。沒想到,2個月後女同事驗傷提告,指控侯男當天性侵她,侯男大呼冤枉。高雄地院調查發現,該女當天並未喝醉,還與侯男共進午餐,2個月後才驗傷,已無證據力,最後判侯男無罪,可上訴。

2021年11月某日深夜,侯男與2名女同事和一名女同事的男友一起到高雄市三民區某釣蝦場聚會,期間衆人釣蝦飲酒好不快樂。凌晨時聚會結束,情侶自行離開,侯男問獨自一人的女同事要不要和他回租屋處休息,女同事答應,2人便搭乘Uber返家。

回到租屋處,侯男和女同事先後洗完澡,2人便同牀聊天,最後沉沉睡去。凌晨時天剛亮,侯男疑似見女同事熟睡,直接撲上前,單手把女同事雙手固定在頭頂,跨坐在女同事身上,先以手指放入女同事陰道內,再以生殖器性侵得逞。

女同事返家後2個月,告訴媽媽和老師自己被性侵,最後報警提告。女同事指控,睡到一半突然感覺侯男隔着衣服摸她的腰及胸部,當下她打喊「不要碰我」,侯男一度收手,但後來仍繼續親她嘴,還控制她的雙手、脫下她的內褲,先用手指性侵她,最後直接性侵得逞。

檢方事後對女同事進行精神靜定,雖然鑑定結果有明顯創傷反應、情緒困擾,甚至出現自殘行爲,與男生肢體接觸有驚恐反應。

法官調查發現,女同事當天並沒有喝醉,指控侯男性侵後,仍滯留在侯男家中5小時,甚至中午還與侯男共進午餐,回家後還傳Line向侯男報平安。此外,女同事當天晚上纔跟另一名女同事及自己男友遭侵犯,2個月後纔到醫院驗傷、提告,證詞難以讓人信服。

此外,女同事從國二起,只要心情鬱悶難過,就會自殘宣泄壓力。另名女同事證稱,曾問過該女發生什麼事,該女也說不出原因。法官認爲,無相關積極證據可佐證侯男性侵,最後判其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