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銷臺灣梵谷「陳錦芳」作品 竟侵佔《母雞》等6幅畫遭求償

陳錦芳的妻子陳侯幸君向法院提告,控訴許姓男子侵佔陳錦芳的6幅畫作,要求賠償損失。(翻攝《陳錦芳文化館》臉書)

臺灣知名藝術家陳錦芳的妻子陳侯幸君向法院提告,控訴許姓男子侵佔陳錦芳的6幅畫作,要求賠償損失,最終法院判決許男須賠償10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錦芳爲臺灣著名藝術家,其作品多次在國內外展出,且深受藝術收藏家喜愛,有「梵谷的傳人」與「臺灣的羅曼羅蘭」之美譽。陳錦芳的配偶陳侯幸君指控,96年間,許男謊稱有買家有意購買陳錦芳的作品,並由此取得兩幅油畫《母雞》與《歐洲風景》以及四幅版畫《放學回家》、《收藏家黛妃》、《天下一家》和《我愛巴黎我愛自由》,雙方簽訂委託銷售協議,約定若至96年12月10日未售出,作品應返還。然而,許男並未如期返還,反而侵佔畫作,造成陳女重大損失。

法院調查發現,許男因侵佔罪已被刑事法院判決有罪,但其對於民事賠償部分未能出庭說明,也未提出任何抗辯。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認爲,許男的行爲已構成侵權,須對原告負責。

關於損害賠償部分,法院審酌原告提出之陳錦芳博士介紹、財團法人陳錦芳文化藝術基金會藝術作品訂藏單所示畫作之圖片資料,堪認陳錦芳畫作拍賣價格範圍約104萬元至810萬元、油畫作品訂藏價格爲300萬元。原告考量到現實處理情況,僅請求100萬元賠償,法院認爲此一請求合理,予以全數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