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不住的衝動 睡了國中小女友的教訓是...吃上免錢飯

▲張姓男子國二女友發生關係,竟辯稱不知女友未成年。(圖/翻攝自PAKUTASO)

記者洪正達臺南報導剛成年的張姓男子在臉書認識正在念國二的女友,不但時常上演溫馨接送情,甚至按耐不住衝動與女友偷嘗3次禁果,某日女友媽媽垃圾桶發現使用的保險套後,立即報警處理,張男父親雖曾多次向對方家屬道歉鞠躬,並付出35萬元和解金,但張男與未成年女友發生關係難逃法律制裁,經臺南高分院審理後,被判處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張男明知女友正在念國二,也知道她出生年月,明知女友未滿14歲,竟趁她對性行爲認知不足的情況下發生3次關係,直到對方母親在垃圾桶裡發現保險套後,整件事曝光,但張男竟供稱,曾載女友上下課,也知道她念國二,但不太清楚是否未滿14歲,但女方曾清楚告知自己才13歲,瞬間打臉張男。

對方母親也說,事前都已規勸過張男「女兒還小,你不要來找她」,但張男仍不罷休甚至對外放話,造成女兒壓力,高分院合議庭則認爲,張男與女友交往時,都已曉得生日與學籍,若無其他因素,不太可能「不知道女友幾歲」。

但高分院也指出,考量張男剛成年,在感情處理上不太成熟,雖與對方交往並互稱男女朋友併發生性行爲,加上未違反對方意願,且張男家長已多次表明歉意,並付出民事賠償,因此張男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部分,判處他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