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陵城區14個地塊徵收,擬建設多個項目,涉及多個村莊佔地

德州市陵城區人民政府

徵收土地預公告

陵徵預公告〔2024〕8號

爲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德州市陵城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收土地預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位置、範圍、土地現狀及權屬

地塊1位置範圍:邊臨鎮陳汶溝村、庫莊村,於集鄉王槓村;面積:6.6667公頃。其中陳汶溝村3.6126公頃,農用地3.6126公頃(耕地3.2642公頃、喬木林地0.1364公頃、農村道路0.2120公頃);庫莊村1.1027公頃,農用地1.1027公頃(耕地0.9976公頃、農村道路0.0140公頃、溝渠0.0911公頃);王槓村1.9514公頃,農用地1.9514公頃(耕地1.7966公頃、農村道路0.0195公頃、溝渠0.1353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邊臨鎮陳汶溝村、庫莊村,於集鄉王槓村。

地塊2位置範圍:邊臨鎮陳汶溝村、於集鄉王槓村;面積:13.3336公頃。其中陳汶溝村0.2154公頃,農用地0.2154公頃(農村道路0.2154公頃);王槓村13.1182公頃,農用地13.1182公頃(耕地12.2547公頃、喬木林地0.0857公頃、農村道路0.3332公頃、溝渠0.4536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邊臨鎮陳汶溝村、於集鄉王槓村。

地塊3位置範圍:安德街道鄒家村、祁莊村;面積0.9506公頃。其中鄒家村0.6293公頃,農用地0.6293公頃(耕地0.3874公頃、喬木林地0.0071公頃、溝渠0.2348公頃);祁莊村0.3213公頃,農用地0.3213公頃(耕地0.3169公頃、其他林地0.0044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德街道鄒家村、祁莊村。

地塊4位置範圍:安德街道菜園村;面積:2.3074公頃,其中農用地2.3074公頃(耕地0.7264公頃、喬木林地1.2722公頃、其他林地0.0024公頃、坑塘水面0.3064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德街道菜園村。

地塊5位置範圍:於集鄉後張莊村;面積:0.0270公頃,其中農用地0.0270公頃(耕地0.0270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於集鄉後張莊村。

地塊6位置範圍:於集鄉後張莊村;面積:0.0642公頃,其中農用地0.0642公頃(耕地0.0629公頃、農村道路0.0013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於集鄉後張莊村。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塊1、地塊2擬用於修正產業投資(山東)有限責任公司新建修正醫藥產業園項目建設,用途爲工業用地;

地塊3擬用豪沃智能物流技術改造項目建設,用途爲工業用地;

地塊4擬用德州遠大基業環保設備有限公司年產500套軍工專用環保設備項目建設,用途爲工業用地;

地塊5、地塊6擬用德州智乾環保設備有限公司年產150套環保設備項目建設,用途爲工業用地;

地塊1、地塊2位於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德州市陵城區2024年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24〕277號)批准的成片開發範圍內;地塊3位於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德州市陵城區2023年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23〕778號)批准的成片開發範圍內;地塊4位於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德州市陵城區2022年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22〕500號)批准的成片開發範圍內;地塊5、地塊6位於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德州市陵城區2021年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21〕542號)批准的成片開發範圍內。

以上地塊擬徵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徵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後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德州市自然資源局陵城分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和安德街道、於集鄉、邊臨鎮政府擬於2024年8月15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及清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請本次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並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託他人代理。

四、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徵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覆》(魯政字〔2023〕144號)批覆的德州市陵城區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徵收土地共涉及3個區片,Ⅰ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03.5萬元,Ⅱ級區片每公頃補償97.5萬元,Ⅲ級區片每公頃補償91.5萬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德州市徵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自然資函〔2022〕19號)的規定執行。

本次擬徵收土地不涉及農村住宅、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

被徵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徵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後,由德州市陵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並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鄉(鎮)、村和村民小組和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佈。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後5日內,向德州市自然資源局陵城分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特此公告。

聯繫人:鄭廷陽 聯繫電話:0534-6121388

德州市陵城區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4日

德州市陵城區人民政府

徵收土地預公告

陵徵預公告〔2024〕9號

爲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德州市陵城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徵收土地預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位置、範圍、土地現狀及權屬

地塊1位置範圍:邊臨鎮陳汶溝村;面積:1.3333公頃,其中農用地1.3333公頃(耕地0.2953公頃、喬木林地1.0350公頃、其他林地0.0012公頃、農村道路0.0009公頃、溝渠0.0009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邊臨鎮陳汶溝村。

地塊2位置範圍:臨齊街道賀家村;面積:1.7700公頃,其中農用地1.7700公頃(耕地1.1002公頃,喬木林地0.4551公頃,坑塘水面0.2147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臨齊街道賀家村。

地塊3位置範圍:邊臨鎮陳文溝村、於集鄉王槓村;面積2.1280公頃,其中邊臨鎮陳文溝村2.0608公頃,農用地2.0608公頃(耕地0.7090公頃,果園0.3666公頃,喬木林地0.8635公頃,設施農用地0.1217公頃);於集鄉王槓村0.0672公頃,農用地0.0672公頃(耕地0.0421公頃,喬木林地0.0251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邊臨鎮陳文溝村、於集鄉王槓村。

地塊4位置範圍:徽王莊鎮徽王莊村;面積:0.1406公頃,其中農用地0.1406公頃(耕地0.1210公頃,溝渠0.0196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徽王莊鎮徽王莊村。

地塊5位置範圍:徽王莊鎮徽王莊村;面積:0.7096公頃,其中農用地0.7096公頃(耕地0.0428公頃,喬木林地0.1148公頃,其他林地0.5520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徽王莊鎮徽王莊村。

地塊6位置範圍:徽王莊鎮徽王莊村;面積:3.2352公頃,其中農用地3.2352公頃(耕地2.8688公頃,喬木林地0.1432公頃,農村道路0.0356公頃,溝渠0.1876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徽王莊鎮徽王莊村。

地塊7位置範圍:邊臨鎮邊二村;面積:10.3035公頃,其中農用地10.3035公頃(耕地9.5617公頃,其他草地0.7418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邊臨鎮邊二村。

地塊8位置範圍:義渡口鎮辛安街村;面積0.1458公頃,其中建設用地0.1458公頃(工業用地0.1458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義渡口鎮辛安街村。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塊1擬用於德州民添食品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麪包糠項目建設,用途爲工業用地;

地塊2擬用於德州環球製衣有限公司環球貿易國內服裝加工基地建設項目建設,用途爲工業用地;

地塊3擬用於凱能電動車產業基地項目建設,用途爲工業用地;

地塊4擬用於山東華諾交通設施工程有限公司年產100000噸鐵路電氣化器材項目建設,用途爲工業用地;

地塊5擬用於山東瑞發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00萬套交通安全設施及配套項目(二期)建設,用途爲工業用地;

地塊6擬用於華圖博瑞新材料(山東)有限公司年產500噸peek板棒及智能化深加工項目建設,用途爲工業用地;

地塊7擬用於德州慧達城市建設有限公司陵城區循環經濟示範產業園項目建設,用途爲工業用地;

地塊8擬用於商業用地項目建設,用途爲商業用地。

地塊2、地塊8位於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德州市陵城區2024年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24〕277號)批准的成片開發範圍內;地塊1、地塊3、地塊5位於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德州市陵城區2023年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23〕778號)批准的成片開發範圍內;地塊4、地塊6位於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德州市陵城區2022年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22〕500號)批准的成片開發範圍內;地塊7位於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德州市陵城區2021年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21〕542號)批准的成片開發範圍內。

以上地塊擬徵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徵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後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德州市自然資源局陵城分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和臨齊街道、於集鄉、邊臨鎮、徽王莊鎮、義渡口鎮政府擬於2024年8月15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及清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請本次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並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託他人代理。

四、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徵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覆》(魯政字〔2023〕144號)批覆的德州市陵城區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徵收土地共涉及2個區片,Ⅱ級區片每公頃補償97.5萬元,Ⅲ級區片每公頃補償91.5萬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德州市徵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自然資函〔2022〕19號)的規定執行。

本次擬徵收土地不涉及農村住宅、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

被徵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徵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後,由德州市陵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並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鄉(鎮)、村和村民小組和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佈。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後5日內,向德州市自然資源局陵城分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特此公告。

聯繫人:鄭廷陽 聯繫電話:0534-6121388

德州市陵城區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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