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休假離營就落跑 工兵連二兵慘了!法辦下場出爐
第1次休假離營就落跑,工兵連二兵被法辦,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在2023年10月入伍服役,擔任陸軍機械化步兵工兵連二等兵,同年10月18日上午7時第1次休假離營,並應於同月22日傍晚6時許收假前歸營,竟基於長期脫免職役之意圖,逾假不歸、脫離部隊掌握,無故離去職役,棄役潛逃在外,案經憲兵隊移送偵辦。
法院審理,阿國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法官認,阿國於本案行爲時爲現役軍人,雖於本院裁判終結時已退伍除役,但他在非戰時犯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第1項之罪,仍應適用陸海空軍刑法之相關規定處罰,依法當由普通法院依刑事訴訟法追訴、處罰。
法官考量,阿國於行爲時身爲現役軍人,竟意圖長期脫免職役,因而離去職役,法治觀念淡薄,枉顧國家法令、部隊紀律與自身職責,影響部隊管理及國防安全。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犯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