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胎補助只加5千 挨批小氣

臺北市修改生育獎勵金髮放辦法,第3胎以上加碼5000元,每胎髮放2萬5000元,遭議員質疑沒人會爲了5000元生第3胎,批評市府太苛刻、小氣。(張立勳攝)

北市府自9月起獎勵生育第3胎加碼5000元,補助2.5萬元,發放辦法14日送議會審查,藍綠議員認爲沒有人會爲了5000元生第3胎,況且預算根本消化不完,獎勵不應該太小氣,否則只是「雲端鼓勵」。北市民政局長藍世聰對此迴應,鼓勵生育獎勵並不是唯一的方式,要有很多配套。

市府8月通過「臺北市生育獎勵金髮放辦法」修正草案,父母1人連續設籍北北基10個月,孩子出生日的戶籍在北市就可享有北市生育獎勵,第1、2胎都發放2萬元,第3胎以上加碼5000元發放2萬5000元。

議會民政委員會昨審查發放辦法,議員遊淑慧指出,2014年開始,市民生第1胎的意願下降,想生第2胎剩32%,第3胎剩下8%,去年預算有1億多元發不完,獎勵不應該如此小氣、苛刻。

她痛批,小孩長大到20歲後要繳稅,鼓勵生育是對臺灣未來的投資,以北市生活物價水準,沒有人會爲了5000元生第3胎,應該在第2胎就加碼5000元,且先前沒有加碼,預算編列4億,現在加碼了,明年預算竟縮水只編3億多,質疑難道市長柯文哲在欺騙大家。

議員張茂楠認爲,第1至3胎應該分別發2萬、2.5萬、3萬,如果人口暴增,拿預備金支應也可以,但預算根本消化不完,政策不要只是虛晃一招,必須有前瞻遠見。

議員陳政忠說,10個人有9個人沒有勇氣生第3胎,建議第2胎就要給3萬、第3胎5萬,纔有獎勵效果。

對此,藍世聰迴應,由於加碼方案已經在9月公告實施,盼議會給予一段時間運作後再來檢討,不要纔剛改過又馬上改,獎勵金也不是唯一可鼓勵生育的方式,還要有很多配套。

遊淑慧再批錯誤政策不應該再持續下去,福利趕不上生活經濟壓力,獎勵金若不能比桃園市多2倍,也應該比照桃園每胎都獎勵3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