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心引力公司違反上櫃公司董事會設置 遭處違約金10萬元

櫃買中心今(22)日表示,針對地心引力公司(3629)違反上櫃公司董事設置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處以違約金10萬元。

櫃買中心表示,地心引力公司獨立董事席次未符其章程規定,且薪資報酬委員成員人數不足3人,該公司未依規定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獨立董事,亦未於事實發生日起算3個月內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櫃買中心依規定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新臺幣10萬元,同時亦函請該公司於60日內補正,以維護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