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酒駕撞死人判死刑?柯文哲:要把酒癮當毒癮來處理
爲了遏止酒駕,有立委提出在下一波修法中,應該第一次酒駕撞死人就可處死刑,才能真正隔離酒駕惡行。對此,臺北市長柯文哲認爲,處罰是蠻嚴重的,但只有處罰還是沒有解決問題,徒法不足以治刑,「他就是有病,你再怎麼處罰他還是照犯,所以應該要有一個酒癮的治療方式。」
爲了遏止酒駕,立院除了要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行政裁罰外,下一波修法將處理刑法相關規定。此部分,法務部提出酒駕「累犯」撞死人最高可處死刑,但不少立委認爲會讓酒駕者心存僥倖,應該第一次酒駕撞死人就可處死刑,「有第一次就沒有第二次」。
對此,柯文哲27日受訪時說,昨天看那立法是蠻嚴重的、處罰蠻重,不過坦白講,只有處罰還是沒有解決問題,酒駕1次、2次要接受治療,好像少掉一個後續醫療的處置方式。
柯文哲表示,酒駕在某一種條件下要強制治療,「像酒癮那東西,你再怎麼處罰他也沒有用,他是需要治療的,所以我常常說,把毒癮跟酒癮當病人處理長期來看是正確的。
媒體追問,酒駕害命判死刑的震撼力是夠的?柯文哲說,酒駕當然是不好,自己也覺得不對,重法是可以,但徒法不足以治刑,「你只有處罰,他就是有病,你再怎麼處罰他還是照犯,所以應該要有一個酒癮的治療方式。」
▲臺北市長柯文哲針對時事迴應。(圖/記者林敬旻攝)